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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2 08:39:40 | 2020-8-3 19:59編輯
    兇手是孫
    王岳在4.30晚上七點被火燒死當時孫叫大家出去探險,當時王已經死了,按鈴不可能聽不到,
    5.1早土雞尸體被發(fā)現,發(fā)生怪事的時候都用的紙條,永遠不發(fā)短信,是為了讓別人辨別字跡嗎
    5.1晚11點有人滴血上樓,孫在窗邊掙扎,為什么不暗殺,并且這開燈是為了想讓別人知道孫被殺,孫當時應沒死,躲在其他房間,用的王的血
    最后被運走的不是尸體,是孫借機逃跑,尸體會有血跡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2 08:50:36 | 2020-8-3 08:05編輯
    兇手是孫梓閻
    因為沒有人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上島,離開也是把自己裝在箱子里離開的,但是李大美瘋了,其余四人都死了,只有尸體消失了的孫有機會可以殺人。文中也提到他身強力壯,完全有殺人的條件。

    1-死掉的王岳
    引用
    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其實王岳威脅“土雞”,她完全有作案的動機,但是她是女生,想要砍掉四肢絕非易事。孫應該提前進入殺死了王,并在地板上撒上汽油和液氮,然后有線頭綁住門把手,從外面拉線內鎖房門。而提議眾人出去玩的正是孫梓閻,按鈴鐺叫眾人開門下樓的也是他。蠟燭淚一樣的東西是汽油和液氮燃燒后留下的東西。

    2-“土雞”之死
    引用
    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fā)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fā)達。
    土雞應該是自己掉下去摔死的。他們都知道土雞平衡力不好,孫就故意把東西放在偏外面的地方,土雞拿東西的時候就掉下去了。也可能是孫在背后推了她一把。
    紙條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偽造的。但是孫看到紙條后知道土雞一定會去,因為王岳已經死了,自己拿回那些照片就再也沒有別人知道自己照片的事情了。孫就是借助這種心理殺死了土雞。孫梓閻是學霸,思維比一般的人要好很多。

    3-消失的“尸體
    引用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現在感覺有點虛。他雖然沒有王岳高,但是他這八塊腹肌可是王岳沒有的。而且如果說虛的話,莫鄧琦才是真的虛。
    孫并不是真的去獻血,而是早就計劃好了一切。他把血液儲存起來,在小島上把自己的血液滴落在四處,偽裝自己尸體失蹤并且沒有人出去的樣子,然后躲起來。因為之前已經搜查過了一遍,死了這么多人的情況下,并沒有人會再敢搜查。一直到快要離開時時候,把自己藏在箱子里當成貨物運走,到時候就沒有人知道他已經離開了這一個小島。

    4-最后的結局
    引用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fā)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fā)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這些痕跡應該是孫躲藏和銷毀證據時留下的,至于足跡,可以穿著別的鞋子,然后燒掉就可以了。
    夏雨詩是發(fā)現了兇手是誰,從而被兇手殺掉。莫鄧綺是晚上找東西吃時被孫從背后勒死的。文中提到莫鄧綺才是真的虛,所以很容易被身強力壯的孫勒死。
    引用
    莫鄧琦的手機則一直沒有找到。
    文中提到莫的手機很潮流智能,都是新款的,孫就是用他的手機讓船夫把偽裝成快遞的自己帶走的。

    案件還原
    案件開始于孫梓閻看見女尸案推紅了一些網站,想著如果自己創(chuàng)造一個案子,然后第一個在自己的app上發(fā)布,一定可以讓自己的app火起來。他便開始外出尋找適合作案的地點,時機以及脫身方法,最后他鎖定了那個沒有人會去的小島。他無意間知道了王岳和土雞的事情,先是建議大家出去玩,借此殺死了王岳,然后利用光盤殺死了平衡力不好的土雞。再利用紙條把朋友們都引出去,自己把當時抽取的血灑落,在窗戶上裝出猙獰的樣子后從窗戶逃走。他藏在廚房對面的屋子里,殺死了晚上找東西吃的莫鄧綺后搶走了手機,聯系開船師傅。不料被夏雨詩猜到了兇手,只好用刀殺死了她。不傻大美的原因可能是大美和自己一樣學的是編程,對以后app的發(fā)展有幫助,可他沒想到大美會因此瘋掉。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2 09:58:55 | 2020-8-3 19:37編輯
    占樓一下
    本回答對疑點的推論為紅色字體
    疑點分析順序按原文中出現的順序
    分析基本點:根據快艇師傅的證詞,不存在第七人參與到案件當中


    案件一:王岳之死

            1.關于王岳如何在短時間內被分尸        
    引用
    幾具尸體經過與死者家屬的DNA對比,確認為張土姬、夏雨詩、莫鄧琦、王岳。
    經過驗證,那個鍘刀就是用來分尸王岳的。

    分析:王岳被分尸排除自殺,尸體DNA證明死者確是王岳,排除王岳假死。王岳在短時間內被分尸顯然不可能,因此合理猜想王岳是在案發(fā)前就已被分尸,并用某種機關使王岳的右手和軀體支撐在窗邊。
    引用
    除了閣樓因為有陽臺無法安裝護欄之外,所有房間的窗戶上都安裝了護欄,欄桿之間的縫隙也就僅僅夠我伸出一只胳膊。
    但是在房間中央的地上我們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蠟燭淚一樣的東西。還有一圈縫線帶著挺長的線頭纏繞在房門內側的門把手上,末端還有被燒焦的痕跡。

    根據以上可推得王岳的右手“撐在”窗臺是利用縫線,一端纏繞在門把手,另一端繞過窗戶欄桿然后把王岳的右手吊住(甚至另外把王岳的右手和軀體縫合了起來),在縫線的中間設置蠟燭做成一個延時裝置,蠟燭把線燒斷后王岳便從窗臺上跌落。同時在尸體和線上提前淋上汽油,也可做到延時起火的效果,該手法比較多樣并且容易達成。

            2.密室的布置
            原文關鍵信息點:
    引用
    每個房間的鑰匙只有一把,房門只能在內側或者外側通過鑰匙鎖上,被鎖上的房門可以轉動把手但是無法打開,因為會被防盜鎖舌卡住。
    那時我注意了一下,防盜鎖舌是伸出的,看來之前門確實被鎖上。
    房間里落了厚厚的一層灰,除了一個鐵架子床外啥都沒有。
    夏雨詩說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鑰匙。試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間的鑰匙。

    分析:由于房間內布局沒有說明,不考慮鑰匙直接從門外滑到床底。兇手擁有線這一工具,并且鐵架子床的結構床底下為4個柱形床腳,因此可以推出兇手用線的一端綁住鑰匙,然后繞過鐵架子床的床腳,把線的兩端都從門縫帶到門外,在門外用鑰匙鎖門后,拉線空的一端,把鑰匙拉到床底下。而只要線上提前浸上汽油,并且與起火位置用汽油連接,就可以把線燒掉。


    案件二:土雞之死

            1.土雞墜樓方式
    引用
    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fā)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fā)達。哈哈。
    夏雨詩再次看了一下檔案袋,檔案袋的四個角上還有殘留的膠布。孫梓閻探出腦袋看了一下外面發(fā)現陽臺的外側面上有一點殘留的膠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見土雞面目全非的尸體。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分析:土雞墜樓發(fā)生在王案發(fā)后的夜晚,而此時存活的人均可兩兩互證不在場,排除了有人在現場動手的情況。由先前日記知土雞身體協調性不好,而檔案袋貼的位置對于土雞來說非常危險。因此可推得兇手利用土雞身體協調性不好,故意將檔案袋貼在一個危險的位置。檔案袋里的內容對于土雞來講非常重要,即使要探出大半個身子也要拿到手,土雞一只手攥緊了紙條,另一只手探弄膠布,繼而失足掉下樓。

            2.關于紙條和檔案袋
    引用
    土雞的左手攥著一個紙條,紙條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筆跡。“當初你因為門不當戶不對拋棄了我,我拿著這些照片威脅你默默的跟了我這么多年,但是現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檔案袋里放在了閣樓的陽臺上,你晚上趁他們都睡了沒人的時候自己來取吧。”

    紙條檔案袋為王和土雞之間的重要秘密,從紙條內容上看,王并不想其他人知道他們之間的秘密,而土雞更加不可能想讓其他人知道,因此作出以下重要假設:其他人不知道他們的秘密,王不會將紙條給別人轉交給土雞,王給土雞傳紙條時會保證無人看到,土雞知道紙條內容后不會說出來并且不會讓別人看到紙條。進而有推論:筆跡并非偽造。
            另外在分析土雞墜樓方式時已知道在王案發(fā)后除土雞外各人立即兩兩行動,因此土雞收到紙條的時間點只能在晚飯前、晚飯后-王案發(fā)前、以及墜樓后。
            基于以上重要假設,對土雞收到紙條可能的時間點進行推理:
        ①土雞在晚飯前收到紙條→王還存活→王親手交給土雞→其他人不知情→王布置的閣樓現場
    引用
    廚房的角落里有幾個看起來像是煤氣罐的東西,土雞剛想伸手打開,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

    由此以及紙條的內容知王并沒有對土雞的殺人動機,因此王沒有必要將檔案袋放到如此危險的地方,故排除這一情況。
        ②土雞在晚飯后,王死前收到紙條,此情況推論與①相同,排除。
        ③土雞墜樓后,有人將紙條放到她手上
        這種情況分兩種,一是土雞死前并不知道閣樓檔案袋的事,此時土雞沒有動機上閣樓,故排除。二是王口頭告訴過土雞,而這時亦不會另外再寫一張紙條,故排除。同時該情況的排除與分析土雞墜樓時一只手攥緊紙條導致失穩(wěn)自洽。
        至此,只剩下唯一可能的時間點④土雞在晚飯后,王死后,王案發(fā)前收到紙條
        在該情況下,王已身亡,因此能知道并接觸到紙條和檔案袋的只有兇手,并且由兇手將紙條交給土雞。
    引用
    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們到閣樓檢查時也有看到較大的那串腳印,不過當時注意力都在找有沒有人藏匿所以沒放在心上。

    從這里也能證明閣樓現場的布置是在王案發(fā)前完成的,至于45號鞋印,因為是6個人之中最大的鞋印,因此可輕易偽造(穿王的鞋或者另外準備一雙45號的鞋)。
            結合該點推論以及案件一的推論,可以得到兇手的行動軌跡:兇手先去殺了王→發(fā)現了紙條以及檔案袋→布置閣樓現場并將紙條交給土雞→布置密室現場→王案發(fā)。按此軌跡和王的體型可以暫時推測兇手是孫梓閻。而排除比較弱雞的莫以及三個女生。

    案件三. 孫梓閻之死
            1.兇手推定
            在孫案發(fā)時,幸存的三人均離開旅館,沒有作案可能,而案件一已排除王岳假死,并且根據快艇師傅的證詞,排除有外人作案可能,并且孫案發(fā)后亦生不見人死不見尸。由此可以推得孫的案件為自導自演,做出假死跡象。
            另外
    引用
    快艇師傅說,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個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點去小島岸邊上之前他登陸的那個位置取一件貨物運回來,并幫忙送到郊區(qū)一個廢棄工廠。對方特意留言叮囑那個貨物挺沉,并直接網絡支付了錢。快艇師傅覺得反正錢都收了他就去了,到達地點并沒有看到人,只有一個挺沉的大木頭箱子,他把大木頭箱子送到地點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們去了郊區(qū)那個工廠,只看到一個空的木頭箱子,里面什么都沒有。而那個支付的賬號和短信發(fā)送人也是一個偽造身份證的賬戶。
    孫梓閻是計算機系的學生。
    張土姬和孫梓閻一樣是一個學霸。
    今天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我說,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fā)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我對他的了解,那時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覺。仗著自己計算機系出身,偷偷摸摸寫一個定時轉賬發(fā)短信的小程序我也會!

      計算機系的學霸孫梓閻可以很輕易在出發(fā)前設計好定時發(fā)送消息和轉賬,說明孫梓閻早有預謀,后來莫遇害后只有他的手機失蹤,也是因為害怕手機拍到了什么漏洞或證據,至此,可以斷定孫梓閻是兇手,而快艇師傅運送的貨物就是孫梓閻本人
            2.血跡的分布
            血的來源:
    引用
    今天孫梓閻捂著胳膊回來了,說今天他出去的時候心血來潮的跑去獻血了。

            孫假裝去獻血,但其實偷偷把血袋留了下來,而關于血袋保存,方式較多,只要保溫容器和冷源(如在廚房找到的液氮)即可,這里不作過多推測。幸存三人組在外面見到案發(fā)現場是三樓偏西側,但由于陰天夜色昏暗,且只有那一個房間亮燈,因此不能確定案發(fā)現場就是孫的房間。并且
    引用
    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
    我們接著還發(fā)現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樓下的鑰匙串不見了。

      結合血跡的情況,可以推測實際的案發(fā)現場是孫隔壁的房間。
            因此房間里血跡的分布只需提前布置,而孫在離開莫房間后到鈴響有半小時時間,時間充足。而房間外的血跡只需拿著血袋從一樓上到三樓偽造到孫房間門口即可,不需要進房間,然后到隔壁房間開始演戲。同時孫要避開三人組也很簡單,只要按鈴后躲在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等他們出去后便可以開始行動。
    補充:孫略空的背包和在工廠的木箱子
            孫略空的背包是因為裝了鍘刀、血袋及容器、以及其他作案工具,與上述推論自洽。        因為之前只有旅館老板提前上過島,因此可以推測木箱子是孫在提前聯系旅館老板時,要求老板準備在那里的,并且把記錄刪除掉。


    案件四和五. 莫鄧琦和夏雨詩之死
            隨著兇手假死跡象形成,案件進入收尾階段。李大美和夏雨詩一直結伴而行,而孫在莫房間待過一段時間,知道莫的存糧已經不多,因此躲在廚房對著的房間守株待兔,等莫獨自出來覓食時出來行兇,之后害怕莫的手機在昨晚拍到自己的一些證據或者漏洞,便把手機拿走了。至此已可完全排除其他人是兇手的情況,即兇手只有孫梓閻一個。然后孫繼續(xù)守株待兔,打算等幸存兩人組出現,一并解決。不料,兩人組出現后,夏很快意識到什么,立馬讓李回了房間,而自己則跑出旅館來拖延時間...孫作案完成后,處理好一些證據,到達約定的地點,把自己送回去。

    作案動機
            孫梓閻為了這個APP賭上了自己的未來,但很顯然他失敗了,獎學金也即將用完。為此他去金主談合作,并且得到了支持,但是他知道金主給出的條件是不可能達成的,為此他已經想好了一出攜款潛逃并且讓自己“死亡”的計劃。

    案件還原
    登島前:孫梓閻假獻血留下血包,并且設置好程序,定時發(fā)送信息以及轉賬給快艇師傅。在背包里準備了鍘刀、血袋容器、縫線、十字繡、一雙不同于6人鞋碼的鞋、(45號鞋碼的鞋)。
    2019年4月30日 晴
        孫梓閻穿著自己鞋碼的鞋登島,并盡可能多地跟著大部隊留下自己的鞋印。
        晚飯前一切正常,只有孫梓閻一個人在密謀邪惡的計劃。
        晚飯后,各人回房間休息,孫梓閻換上準備的“第七雙鞋”去王岳房間假意聊點事,趁機抹了王岳脖子。然后在翻看王岳背包時,發(fā)現了王岳寫給土雞的紙條以及檔案袋,他一下就想到了一個連鎖計劃。
        孫梓閻換上45號的鞋,去一樓拿了閣樓鑰匙,然后拿著檔案袋上了閣樓,故意將腳印做得明顯,并且把檔案袋粘在了陽臺外一個很危險的位置,以土雞的身體協調性,要把這四個角都粘著的檔案袋拿下來,很大幾率會用力不當而失足跌落。回到自己房間,孫梓閻換上“第七雙鞋”后偷偷去土雞房間,將紙條和閣樓鑰匙從門縫下面塞進去后迅速離去。然后回到自己房間把作案工具帶到王岳的房間。
        將王岳分尸后,孫喪心病狂地又把王岳的尸體縫起來,量好長度后,用縫線繞過窗口的欄桿,一端綁住尸體,另一端綁在門內把手,當把門關上時,正好能把尸體吊起到看似靠著窗和右手撐著窗臺。同時在尸體上淋上汽油,縫線蠟燭到尸體的這一端也浸上汽油,地上做好汽油路徑。在縫線的中間,孫設置一支蠟燭靠著縫線,當蠟燭燃燒到縫線位置時便會將縫線燒斷,尸體跌落,火會順著汽油點燃尸體。布置好后,孫用線的一端綁住鑰匙,然后繞過鐵架子床的床腳,將線浸上汽油,地上也做好汽油路徑,保證著火后火會燒到線上。然后把線的兩端都從門縫帶到門外,在門外用鑰匙鎖門后,拉線空的一端,把鑰匙拉到床底下。至此密室布置完畢。孫回房間處理好氣味血跡后,算準時間出來按鈴,王案發(fā)。

        當晚,各人兩兩行動,除了土雞,她攥著紙條和鑰匙上了閣樓,照著45號的鞋印來到了陽臺邊上,看到了檔案袋,她探出大半個身子,左手攥著紙條,右手用力想把檔案袋扯下來,不料一下用力過大,檔案袋是扯出來了,但人也掉下去了。
    2019年5月1日 陰
        陰天,夜黑風高,天助孫也。
        晚上10點半左右,孫從莫的房間離開,來到自己房間,用線和血袋布置了房間內的血跡,然后帶著血袋容器、鞋、等證據來到一樓,拿上鑰匙串,將東西放到了廚房對著的房間里。大概11點,孫寫好紙條,并且按鈴,繼續(xù)躲在廚房對著的房間,引誘三人組離開旅館。三人組離開后,孫拿著血袋,從一樓到樓梯到自己房門,偽造了只進不出的血跡,之后進了旁邊的房間準備,看到三人組的燈光差不多到位置之后,開燈,開始演戲。由于夜色太黑,三人組只能夠看到亮燈的房間偏西側,但不能確定是哪一個房間。待三人組回到一半時,孫把燈關了,以防他們太近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做完戲后,孫清理好窗上的血跡,回到廚房對著的房間,等待莫的到來。將莫勒死后,拿走了他的手機,以防他手機昨晚拍到了些露陷的證據。
    2019年5月2日 晴轉雨
        幸存兩人組出現了,剩下兩位女生,可以輕易地一并解決。孫正準備出來動手,夏很快意識到問題,立馬讓李回了房間,而自己則試圖跑出旅館拖延時間,孫在旅館門口追上并亂刀捅死夏雨詩。還剩一個人,也沒必要解決了,孫最后一次按響了門鈴。然后帶著證據,在海邊處理掉了莫的手機和血袋容器,并在礁石上偽造血跡。在一處偏僻的地方,把鞋子和雨衣等證據燒了。最后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把自己躲在木箱里,讓快艇師傅運回去了。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2 10:06:21 | 2020-8-3 00:51編輯
    兇手是孫梓閻。
    動機,這個探閱app 是孫梓閻賭上自己的未來也要搞好的可是應用越來越不樂觀,隊伍的人也開始動搖,孫梓閻以此展開報復
    第一個王岳:手法還不能完全還原:大致就是兇手找個理由進入死者房間,(由文中知兇手是個有八塊腹肌的人,應該是個厲害的人物)用刀砍傷死者,在使用一系列手法,emmm還沒想好。
    證據:王岳房間門內測把手上有線,這起不像是臨時作案,在這幾人中,能提前知道房間構造并準備東西的只有孫梓閻,(因為是孫梓閻找的地方,可能比其他人更了解這個島,而且孫梓閻在野炊之前也說過自己新買了一副十字繡)

    第二件張土姬:孫梓閻利用張土姬身體平衡不太好殺害了她(原文中張土姬經常說自己小腦不發(fā)達)
    孫梓閻穿著王岳的鞋子在閣樓中留下腳印,并將文件夾布置在文中位置,因為文件夾中的東西對張土姬有威脅所以張土姬一定會去拿,最后墜樓死亡。那些紙條是王岳因要回老家而提前準備好的,結果被孫梓閻看見以用來作案。

    第三個孫梓閻,因為到最后也沒有找到孫梓閻尸體,所以不能就說他已經死了,五月一日那晚孫梓閻騙莫鄧琦說自己出去驗證一些事情,后來在一樓按了鈴躲進廚房對面房間,在其他三人出去之后孫梓閻回到自己房間開始演戲,房間內和旅館內的血跡是野炊前孫梓閻抽血時留下的,布置好一切時,孫梓閻躲進7號房間。
    在孫梓閻房間沒有發(fā)現尸體,可以是因為孫梓閻拿了其他房間鑰匙而躲進其他房間的。

    第四個莫鄧琦:兇手孫梓閻一直躲在廚房對面房間等待時機,莫鄧琦是坐著死的,原文中提過莫鄧琦“有點虛”,應該是指他身體比較小,坐著被勒斃說明莫鄧琦沒怎么掙扎就死了,這是剩下的女生做不到,但是有八塊腹肌的孫梓閻就可能可以

    第五個夏雨詩,夏雨詩說自己想驗證什么,我猜測是通過可能之前莫鄧琦拍下的孫梓閻的照片來確定當時他是在演戲還是真的,結果被夏雨詩發(fā)現了孫梓閻秘密,就被殺人滅口了,本來在殺死夏雨詩之后,孫梓閻按鈴想讓李大美出來然后殺死她,沒想到這時李大美卻不敢出去了,孫梓閻一人不能撞開門,所以作罷。

    小島上另一個人的腳印應該就是游艇師父的,游艇師父收到的短信讓他去搬一個大箱子,在這幾個人里,孫梓閻有定時給另一個人發(fā)信息打款的經驗,所以對他來說給游艇師父匿名發(fā)消息這應該是小事,那個箱子里有雨衣雨鞋之類的東西,孫梓閻可能也在里面,后來他咋離開的估計也是用了什么手法利用游艇師父離開吧。
    ok解答完畢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2 10:07:53 | 2020-8-2 23:57編輯
    兇手孫梓閻
    王岳:孫梓閻事先到王岳房間,將王岳殺害,用鍘刀分尸。然后用沾有汽油的縫繩將王岳尸塊重新縫好拼裝好,放在窗臺上,縫繩另一端纏繞在門把手上。在房間中間點燃一支小蠟燭,火焰離縫繩有一定距離。當門把手轉動時,縫繩下降,能被蠟燭的火焰點燃。用王岳的鑰匙將房門鎖好。
    一切準備好后,利用鈴聲叫其他人下樓,并帶大家去旅館外看王岳房間窗戶的景象。上樓后按動門把手,既能觸發(fā)機關使房間著火,又能向大家展示房間是鎖著。眾人再次出旅館觀察房間內情況時,縫線已著火燒斷,尸塊散架跌落,從窗戶外已看不到。
    撞開門后,眾人忙著撲滅火災,孫梓閻趁亂將王岳房間鑰匙扔在床底下。
    證據:只有孫梓閻會針線活;只有孫梓閻能單殺王岳;孫梓閻有大量線(十字繡);廚房的油少了一些。

    張土姬:張土姬應該是閣樓踮腳取檔案袋的時候,因小腦不發(fā)達,失足墜落而死。由于檔案袋在陽臺的信息王岳提前告訴張土姬或者張土姬自己獲得(這類私密事情不可能由其他人轉告),所以場景布置有如下猜測:
    1.孫梓閻在殺害王岳的過程中,通過王岳手機知道了檔案袋被放在陽臺上,而且張土姬會去取。于是在殺完王岳后穿著王岳的鞋子到閣樓陽臺取走檔案袋,并將其貼在張土姬需踮腳才能夠到的地方,誘使張土姬失足墜落。
    但如果王岳真想放過張土姬,直接將檔案袋轉交給張土姬即可,去閣樓取反而會增加暴露風險。
    2.孫梓閻在殺害王岳的過程中發(fā)現了一封檔案袋,通過王岳手機了解王岳與張土姬之間的事情,于是他偽造王岳字跡寫了一張紙條,用液氮處理后(防火),放在王岳尸體旁,然后穿上王岳的鞋子來到閣樓,將檔案袋固定在張土姬難以夠到的位置。
    理由:
    1.張土姬看像王岳尸體時,神色復雜,可能是發(fā)現了字條。且張土姬不愿和別人待在一起,說明她有不得不單獨行動的理由。
    但偽造字跡這種事又不是短時間內能處理好的,讓人有點疑惑。

    孫梓閻:孫梓閻先用早已抽出的血,把自己房間布置得鮮血淋漓,并將帶血的繩子扔在房間中,之后在大堂里留下字條,按響鈴聲,自己躲在廚房里。當其他人看到字條外出后,他從廚房里出來,拿走鑰匙串。用早已抽出的血偽造滴血的假象,一路滴到三樓自己的房間門口。之后他躲入第七間房間,等大家走遠后,開燈,在窗戶邊表演自己被勒住,等大家反應過來準備回旅館時再將燈熄滅。由于天黑,大家依靠房間方位來辨別房間,錯把孫梓閻所在第七間房間認成第六間房間,制造消失假象。在大家回房后,孫梓閻再偷偷跑到廚房對面房間里藏好。
    理由:
    1.文中說的是“西側的房間”,有操作空間。且開燈再關燈的操作以及地上的血跡可以讓其他人進一步作出錯誤判斷。
    2.第七間房間有人待過的跡象。
    3.血跡情況說明,沒人從樓上下過樓,也沒人從第六號房間出來過。反過來也能說,沒人進入過第六號房間。
    4.鄧莫琦手機上有相關錄像,仔細辨認錄像應該能發(fā)現“房間差”,因此鄧莫琦手機找不到了。

    鄧莫琦:鄧莫琦會做飯。孫梓閻事先在廚房對面房間里藏下,待鄧莫琦去廚房尋找食物時將其殺害。鄧莫琦很虛,孫梓閻很強壯,鄧莫琦容易被孫梓閻單殺。

    夏詩雨:出門尋找線索時,被孫梓閻殺害。之后孫梓閻按響鈴聲。

    干完這一切后,孫梓閻拿著大箱子來到岸邊,燒毀自己作案用過的衣服、鞋子。將大箱子口朝上擺放,自己從邊上大礁石跳入大箱子中。用事先寫好的小程序通知船夫把自己運走。
    理由:
    1.孫梓閻會編寫小程序,且發(fā)520紅包說明他能定時給某人發(fā)信息、轉賬。
    2.船夫說箱子很重,但后面發(fā)現箱子是空的,說明箱子里東西不見了。可以認為孫梓閻藏在里面,待被運走后從箱子中離開。
    3.岸邊大礁石上有孫梓閻的血跡。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2 10:14:01
    結論就是兇手是孫梓閻。
    首先分析一下文中第一個死者也就是王岳吧,根據【但是王岳的尸體因為焚燒毀壞嚴重,可能存在誤差】,其實王岳并不是在4月30號晚上被殺的,理由是短短幾分鐘內被分尸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一個男人正背靠著窗戶右手撐在窗臺上,從手臂上的紋身和體型來看,正是王岳。】3層樓的高度還是能夠區(qū)分出是真人還是假人的,也就是說這個人正是王岳。而當我們第一次上樓叫王岳的時候,發(fā)現了門把手很燙也說明其實里面已經焚燒了很久了。而且【已經看過諸多推理小說的我們,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場景也不由得膽戰(zhàn)心驚。】大家都是第一次看到尸體而且還是焚燒后的燒焦的尸體,那么其實那到底是不是真的尸體誰也不能確定,其實那是一具假的燒焦的尸體,因為警方并沒有發(fā)現其他額外的尸體。那么疑問來了,門是怎么反鎖的呢,其實在第一次大家上來敲門后下樓的時候,王岳就從房間里出來,用鑰匙鎖上門,然后再通過線把鑰匙從門縫中送進床下。之后王岳就可以先藏在第七個房間。因為【旅店的3樓由東到西第7個房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等第二次大家去工廠附近拿沙子的時候,再跑出旅館即可。
    至于為什么要創(chuàng)造出王岳的假死亡呢,這個之后再說。
    再說說文中第二個死的張土雞,她的死有作案條件的只有王岳,因為其他4個人都互相在一起,有不在場正面。但是我們通過王岳手臂上的紋身鳳凰也就是土雞,再加上【一旁的王岳一把打開了土雞的手。“清楚這上面寫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嗎?”】可以看出王岳對土雞的真心,因此不會是王岳殺的土雞。那么土雞是怎么死的呢,只需要那張表明了照片在什么地方的紙條就可以實現了,因為【按照陽臺墻壁的高度來看,以土雞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膠布的位置,那么腳肯定是要踮起來的,大半個身子都要探到外面。】,而土雞是個小腦不發(fā)達的即平衡感很差的人,通過【土雞今天在辦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個跟頭,讓我笑了半天。我腦海里又想起了土雞上大學的時候也是經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她的大腦太發(fā)達了導致了她的小腦不發(fā)達。哈哈。】,所以土雞是自己掉下去摔死的。
    然后我們再來說說孫梓閻,表面上他好像是被人勒住了要死了,但是只是發(fā)現了血液并沒有發(fā)現他的尸體,而他完全是可以表演出那種猙獰的面孔的,并且由于距離太遠肯定也是看不太清楚的,因為是他把大家調離了500米之外【我有新的發(fā)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具體情節(jié)之后再詳細說明。
    而莫鄧琦和夏雨濕也是被孫梓閻所殺。
    最后還原一下事情的經過。由于資金的不足在面臨倒閉的情況下,沒有其他人伸出援手,【“我爸給我打電話了。”王岳突然說道,“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讓我回老家找個工作,不要耽誤自己。”】【今天土雞說,她家里的人不看好我們App,拒絕給我們進行投資。】只有孫梓閻自己苦苦支撐,使得他對其他的人已經產生的懷恨的心理。而這里有一個疑點,就是李大美的日記沒有4月19號這天的日記,為什么沒有這一天的日記呢,應該是這天發(fā)生的事是不可告人的,所以不方便記錄在日記中,結合前一天的日記內容,【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fā)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提出如果我們的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可能可以作為我們度過這次難關的契機。只是這些平臺的報價卻讓我們望而卻步。
    】。有可能是孫梓閻提議弄一場很轟動的殺人事件之類的來提高熱搜從而度過難關。但是肯定是被大家否決了,而這種違法的事肯定是不能寫在日記中的,也可能是大家的反對導致孫梓閻對大家的怨恨更多了。
    而之后【孫梓閻今天回來了,他滿臉胡渣、滿身煙味的樣子讓人心疼。】,這幾天孫梓閻應該就決定實行這次殺人事件了,便去島上考察了。而25號的獻血也是為了之后用的。
    28號和29號孫梓閻對李大美的炫耀也是說明了孫梓閻對李大美的感情是真的,也就是為什么最后沒有殺李大美的原因。
    30號的王岳假死,可能是孫梓閻和王岳說看看王岳假死后張土雞的反應,是不是還愛著王岳,并且給王岳安排好了藏身的地方,【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fā)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
    之后的過程進展的很順利,王岳也成功躲在藏身處。接下來在大家都提議在一起住的時候,張土雞反對,是因為她想在夜里把王岳的手機偷走,把里面的照片銷毀。后來只需要孫梓閻把之前模仿好的紙條從門縫扔到張土雞房間就可,而張土雞也不可能把這種事和大家說,所以她只好晚上自己去閣樓取,結果摔死了。
    再后來孫梓閻先把大家調離500米之外,然后自己自編自導了要被人殺死的假象,并將之前自己抽的血灑在地上,造成被殺的情景,自己只需要在大家回來之前先躲在1樓,【1樓廚房對面的房間有人待過的痕跡。】然后等大家上樓了再出來,之后他再回到王岳藏身的地方,將王岳殺害之后分尸,并焚尸。
    然后孫梓閻又偷偷回到旅館,把莫鄧琦殺死,再把王岳的尸體和樓上的假尸體調換就可以了。
    再最后也是把落單的夏雨濕殺掉了。
    最后利用莫鄧琦的手機給快艇師傅發(fā)信息并下單,把自己藏在箱子里,被快艇師傅送了回來。
    【在島上一偏僻的角落,我們發(fā)現了一個已經熄滅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燒后的殘留物。因為5月2日下了雨,小島上的路有些泥濘,我們發(fā)現了不屬于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跡,鞋子型號與這六個人均不相符。】與6人不符的鞋子應該是孫梓閻為了混淆視聽而做的手段,他從假裝自己被勒死后,就都用其他的鞋子行動作案的。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2 10:23:41 | 2020-8-2 12:50編輯
    對孫梓閻來說,探閱app就是他的未來,為了這個app他付出了太多心血。但現實是殘酷的,他既能讓一個充滿生的希望,也能把一個人拉下深淵。

    2019年4月18日

    當孫梓閻看到了一條某市發(fā)現了一具被謀殺三個多月的女尸的熱搜后,他心里想到,如果探閱App能夠在熱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現,那么有極大的可能可以幫App度過這次難關。他也沒有保留的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眾人。但一個邪惡的念頭卻在他心里生根發(fā)芽。

    2019年4月21日

    孫梓閻當聽到王岳說“我爸說,如果app還是不行的話,就讓我回老家找份工作,不能耽誤自己”,孫梓閻的心好像被拳頭握緊了一下,呼吸都很沉重。(可是我的未來呢?)

    2019年4月23日

    當土雞說,家里的人不看好app,拒絕投資的事以后,孫梓閻再這個小群體里,已經看不到可以依靠的希望了。他告訴自己,要想保住app,必須靠自己。他決定去外地需求最后的幫助。

    2019年4月24日

    A.孫梓閻回來了,計劃失敗了,他的朋友并沒有幫助他的意思。他在回來的路上吸了好多煙,根本睡不著覺。人啊,就是這樣。越是在你快要熬不住的時候,越有瘋狂的想法涌出心頭。他決定開始實施這個瘋狂的想法。如果沒有熱搜和頭條,那我就創(chuàng)造熱搜和頭條。孫梓閻回到公司后,編了個謊話說朋友愿意資助我們,但代價是,1年之后我們要獨立運轉,原創(chuàng)和獨家內容比例超過50%,實現正盈利,盈利的部分,他們要抽成30%。孫梓閻知道,只有這樣說,土雞才不會有所懷疑。他還提出了五一假期一起去周邊一個小海島去野炊,體驗一下野外生活的感覺,收集素材以進行謎題的創(chuàng)作的活動。這正是計劃的一部分。一雙無形的大手,正朝著眾人伸出。

    B.孫梓閻回來了,他的朋友愿意資助他,但是代價是,1年之后我們要獨立運轉,原創(chuàng)和獨家內容比例超過50%,實現正盈利,盈利的部分,他們要抽成30%。孫梓閻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看似給了希望,實則是希望讓孫梓閻知難而退,找個理由打發(fā)掉孫梓閻。在回來的路上,孫梓閻焦頭爛額。不停的想辦法,不停的抽煙。他晚上熬的快撐不住的時候,突然想到,如果我們能上熱搜和頭條的話,那么不就能實現正盈利,app也能活下來,不,是必須活下來,這是我的全部!

    2019年4月25日

    孫梓閻給自己抽了血。

    2019年4月26日

    孫梓閻已經聯系好了旅店老板,了解了旅店內的設施和島上的基本情況。還給每個人都配備了一個大型的登山雙肩包,這樣孫梓閻自己也有很大的空間裝自己準備的東西。

    2019年4月28日

    孫梓閻買了十字繡。


    2019年4月29日

    孫梓閻炫耀一樣的跟大美,當初他談女朋友的時候,特意5月20號5點20分給女生發(fā)了個消息并且轉賬了520元。按照大美的想法,孫梓閻很擅長計算。雖然計劃還沒有開始,但對孫梓閻來說,一切都已經結束了。現在只要耐心的等待就可以了。

    2019年4月30日

    所有的工具都已經準備好了。

    晚飯時,在土雞伸手想要打開煤氣罐時,王岳順勢推開了土雞的手,并把一張紙條給了土雞。

    晚七點,大家吃晚飯都已經回到了各自的房間,孫梓閻在確定后沒有人后,打開了王岳的房間(也有可能王岳鎖上了門,孫梓閻敲門打開的。王岳并沒有反抗痕跡,門上也沒有毀壞痕跡,這就加大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正當王岳把門打開并讓孫梓閻進來并轉身的那一刻,孫梓閻拿出砍刀,大力的向王岳的脖子上砍去,王岳絲毫沒有反抗的余地。孫梓閻轉身把早已經準備好工具(7號房間內,蠟燭,液氮,雨衣十字繡的線,以及閘刀)拿了出來。孫梓閻穿上雨衣對王岳進行了分尸,(分尸前可能翻過王岳的登山包,發(fā)現了土雞的艷照,這樣孫梓閻一下子就明白了土雞和王岳的關系,并立馬產生了下一步用什么樣的辦法殺害土雞。),分尸后并用液氮把殘肢固定在了軀干上,背靠在窗戶上。(拿走了王岳的鞋子)然后在房間里潑上汽油,并在屋子地板的中間,點燃了一根蠟燭(事先計算好燃燒時間的蠟燭,并不是完整的一根)。然后利用十字繡的線,纏繞在屋內門把手的內側,一根通過床尾下,床的支撐點,系在上面,等蠟燭燃燒一會線就會斷掉,引發(fā)起火。之后孫梓閻鎖上門,藏好雨衣,回到一樓按下門鈴。

    完成“不可能殺人后,”孫梓閻和莫鄧琦一個房間,這樣可以排除眾人對孫梓閻的懷疑。

    以后,回到房間的土雞,想起了王岳給自己的紙條,所以獨自來到閣樓。王岳死之前早已經布置好了一切,把檔案袋貼在了陽臺外,想用這個方法讓土雞喪命。(概率性殺人)這也省了孫梓閻不少功夫(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2019年5月1日晚上十點半

    孫梓閻編了一個謊話,告訴莫鄧琦自己有一個想法要去證實。然后他來自己的房間,在房里里的墻上和地上灑上了自己的血液。(事先抽好的),還有染上了自己鮮血的繩子。之后來到一樓,在電子鈴旁邊留了一張字條,“我有新的發(fā)現,大家從大門往南直走500米來找我,切記注意安全”。然后按響了電鈴,躲進旅社外的木頭箱子內。等到眾人看到字條出去后,孫梓閻通過木頭箱子里的縫隙確認眾人走后,回到了旅社,在地上布置好點狀血跡,然后去了七號房間,孫梓閻通過窗戶看到外的手電筒光,已經到了目的地點。孫梓閻立馬打開了燈,把繩子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開始自導自演。等到孫梓閻看到眾人快要進入旅店的時候,關上了燈,然后在自己房間內的墻上和地上布置好血跡還有帶血的繩子,躲進了王岳的房間。

    2019年5月2日

    孫梓閻的計劃很順利的進行中。孫梓閻趁莫鄧琦先東西吃的時候在其背后用繩子勒死了他,然后把尸體擺放在桌子上。目地是為了打破女生們最后一道心理防線。(另外莫鄧琦的手機拍到了孫梓閻昨天的“表演”,這也是莫鄧琦必須死的一個原因。)

    夏雨詩也死了,孫梓閻再次按響了電鈴,大美看到夏雨詩的尸體后,已經完全崩潰了。孫梓閻沒有必要再殺大美了,他需要有人把這一切都記錄下來,雖然自己早有準備。

    孫梓閻做完這些后,把雨衣和自己事先準備不合腳的鞋燒掉了,然后再礁石上涂上了自己的血跡。

    5月2日快艇師傅接到的消息,推測是從島上發(fā)出來的。孫梓閻應該事先準備好了一個程序,到目地時間后。自動給快艇師傅匯款,然后孫梓閻就躲在那個木箱子里,等快艇師傅接走。等把箱子送到郊區(qū)后,孫梓閻確認沒有人的時候,自己逃跑了。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2 10:30:07 | 2020-8-2 10:39編輯
    兇手:孫       幫兇:旅館老板
    殺王動機:嫁禍王   殺土雞動機:因不給資助懷恨在心
    殺莫動機:被莫目擊自己還活著
    殺夏動機:被夏知道了自己還活著的真相
    幫兇動機:讓旅館更受關注,吸引游客,和孫達成共贏。
    不殺李大美原因:孫喜歡李大美
      先看第一件案子,王被殺死在自己的房間里,被分尸,而幾分鐘前卻被目擊到背靠陽臺,我本來一開始懷疑尸體不是王的。但是文中提到,臉并沒有被燒嚴重,尸體就是王的,這不會假,所以說陽臺上的“王”并不是王,而是后文提到的第七人,真的有第七人?對,有,只能是這樣。那第七人如何逃走呢?實際上,第七人根本不需要逃走,因為第七人其實根本不在案發(fā)房間,孫他們當時目擊到的,是在另一個房間里的第七人。那就還引出了一個問題:第七人是誰?推理到現在,還不能解答,我們先把這個問題放到一邊。
      再看第二件案子,土雞從閣樓墜落,窗外墻上有膠水,兇手應該是讓土雞拿到王留下的那個紙條,告訴土雞,閣樓上有她要的東西,而這紙條應該是兇手從王的登山包里拿出來的,故意放到了土雞的房間里。
    兇手將檔案袋粘貼在窗戶外的墻上,土雞想要拿到,就必須將身子伸出窗外,甚至是說,腳都要蹬在窗沿上,前面的日記里提到:土雞的“小腦不怎么發(fā)達”。兇手就是抓住了這一點實施謀殺,所以,兇手應該是土雞的熟人,應該是在這六人之中,了。根據前面的推理:兇手故意讓土雞發(fā)現王的包,找到留有信息的紙條。可知,殺死土雞的兇手和殺死王的兇手是同一人。
      第三件案子,孫先是讓還活著的所有人出旅館,到較遠的地方,目擊自己被襲擊,所有人回去找他的時候,卻不見其蹤影,可得出問題:
      1.如果孫死了,他的尸體在哪?
      2.如果孫沒死,他去哪里了?
      這兩個問題我們先放在一邊。
      第四件案子,莫被謀殺,被勒死,而夏和李一直在一起,李的日記沒有撒謊,排除還活著的兩人——夏和李——的嫌疑。
      第五件案子,夏被謀殺,被亂刀捅死。同樣,李的日記沒有說謊,排除李。
      好,那么整理一下兇手要符合的條件
      1.兇手在這六人之中。
      2.兇手有線頭這種東西。
    再來整理一下案件最關鍵的疑點。
      1.兇手為什么不殺李大美?
      2.島上沒有網絡,兇手如何發(fā)消息和付款給開船師傅?(從開船師傅提供的線索,我們可知,兇手應該是和第七人一起藏在了一立方米的箱子里,利用開船師傅逃走)。
      第二個線索很好解釋:兇手事先在島外規(guī)定了付款時間和發(fā)消息時間,時間一到自動發(fā)消息和付款,做這事的前提是兇手得要有計算機編程常識,兇手身份鎖定孫(王房間里的線頭也應證了這一推測),那就也解答了之前的問題了:孫沒有死,他一直藏在旅館自己的房間里伺機殺人,不殺李大美的原因有兩個:1.孫喜歡李大美。2.李大美對孫構不成威脅。
      那動機是什么?
      殺死土雞的動機:土雞家很有錢,可是從來不幫助App,從此記恨在心。
      殺死王的動機:為了嫁禍王。
    為了嫁禍王?沒錯,這也是他讓第七人扮演成王,燒尸體的原因,一行人在幾分鐘前目擊到王,幾分鐘后王就已經被分尸了,這就會使人們快速得出一個結論:這具尸體早就被分尸了,燒尸體只是為了誤導我們他是王的尸體,而我們在窗臺上看見了王,王沒有死,兇手是王!
      而王是第七人假扮的,由此可看出,是孫故意嫁禍王,但是孫應該沒有意料到,火沒有燒焦王的臉,不過,這個結論成立的前提是:孫與第七人是一伙兒的。孫與第七人是一伙的嗎?是的,第七人就是孫那幾天見的朋友!而這個朋友也有可能就是旅館老板!
      案件還原:
      孫事先和旅館老板串通好:(旅館老板應該是想讓自己的旅館更受注意,從而吸引更多的游客,與孫達成雙贏)
      4月30日,一行人登陸浮墨島,與旅館安頓,飯后,孫開始執(zhí)行殺人計劃,他先溜出自己的房間,用旅館老板事先給他的鑰匙打開王的房門,殺死王,分尸,在房間里灑上汽油,然后擺上一支蠟燭,點燃,用線的一端綁住蠟燭,另一端綁住門把手關門時拉倒蠟燭,蠟燭點燃火,燒焦尸體,出王房間門后迅速叫其他人下樓引領其他人目擊在另一個房間偽裝成王的旅店老板,引領其他人發(fā)現尸體。
      晚上,趁別人睡覺時,用旅館老板給的鑰匙打開土雞的房門,把紙條給她,出門,這時,可能是因為聲響的原因,土雞醒來,發(fā)現紙條,去閣樓拿檔案袋,腳滑墜樓,死亡。
    之后與旅店老板自導自演,假裝自己已經死亡。從而排除自己的嫌疑。但是他沒有想到,會被莫發(fā)現自己還活著,而且是當場目擊的,于是殺死莫,為什么孫不提前走?他在等待5月2日島外電腦自動發(fā)消息給開船師傅。為什么會被目擊?孫餓了,本想去廚房找吃的,但是碰巧莫也餓了,也去廚房找了吃的,莫正好目擊到孫沒死。
      殺死夏是也是因為她發(fā)現了自己沒死的真相,夏應該是從:孫的鑰匙也和孫一起不見了。來推理的。
      不殺李大美是因為孫喜歡李大美,從日記中可看出,當年孫的確給李大美發(fā)了520塊錢的紅包,但是他是程序員,故意沒讓李發(fā)現。
      5月2日,消息自動發(fā)送,孫將自己的血灑了一點在岸邊礁石上,做出自己跳海的假象。然后與旅館老板將那個一立方米的箱子搬到岸邊,之后藏匿進去,開船師傅如約而至,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幫兇手逃脫。
      那血怎么解釋?難道孫真的讓旅館老板砍自己?不,當然不是,4月25日 孫不是去獻血了,而是去給自己抽血了,先把自己都血抽出來備用。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2 10:56:30
    犯人是孫梓閻,最后的貨物就是他自己。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0-8-2 11:42:14 | 2020-8-3 11:45編輯
    兇手是孫梓閻。
    4月30號那天,孫梓閻趁大家都在屋里,將王岳殺死,并分尸。然后用氮氣將王岳固定起來放在窗邊。王岳的紋身在右前臂,背靠著是無法看見的。所以孫梓閻才分尸,然后故意將紋身那面反過來朝外。讓我們以為王岳可能沒死。然后用蠟燭燃燒來控制時間。用鑰匙把門鎖上,把鑰匙丟到床底下,離開時用縫線在門外將門關上制造密室殺人。然后上4樓穿著王岳的鞋上陽臺用膠布把檔案袋粘在陽臺外側。(上樓偽造王岳腳印是在孫梓閻按鈴前)。然后偷偷把信給土雞。(信是王岳寫的,被孫梓閻發(fā)現,于是將計就計)在土雞拿檔案袋時,土雞身體大部分在外面,所以只要輕輕一推,土雞就掉下去了。接著在電鈴上寫的讓他們向南走500米,明顯就是支開他們。然后用孫梓閻之前說獻的血從一樓一直延伸到他房間。然后開燈吸引他們。在窗前假裝被勒。因為擔心莫鄧琪的手機可能拍攝到他假裝被勒的照片(仔細看肯定會被發(fā)現假的),所以莫鄧琪手機后來找不著的原因。門口的血跡是孫梓閻離開時作的,所以沒有破壞的痕跡。然后躲在7號房間。等人走后,然后用登山包的登山工具下樓也是輕而易舉。然后在礁石偽裝被人拋尸。躲在一樓廚房對面的房間里,趁莫鄧琪下樓找吃的時將他勒死。最后將夏雨詩殺死。2號那天下雨,兇手故意穿和6人不一樣的鞋號,然后偽造島上還有一個人。偽造完后將雨衣等燒毀。在日記中也說了,孫梓閻是學習計算機的,會定時發(fā)信息并轉賬。所以在來小島之前就設置了信息在2號晚上叫駕駛師傅搬箱子。而孫梓閻就在那個箱子里面。(箱子就是剛進島大堂看見的那個空箱子)孫梓閻的十字繡,就是帶繩子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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