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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5-8-7 22:47:1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9:46 編輯 細節(jié)分析:1.本文開頭一段的話是一名男性所說,時間是1981年,對照以下的人物表是時間推斷,男人所稱呼的小蘭就是于蘭方,1981年時于蘭方應該只有5歲。從話的內(nèi)容來看,當時的情況不純潔,這個男人一定和5歲的于蘭方發(fā)生了什么。
    2.隔音效果也很好就算家里辦個party也不會吵到鄰居。
    高喆打開于蘭方的房間發(fā)現(xiàn)里面空無一人,就打了對方的手機。手機撥通后他聽到車庫有很微弱的鈴聲傳來,于是他趕忙來到車庫因此發(fā)現(xiàn)了坐在車內(nèi)已經(jīng)窒息了的死者于蘭方。
    這兩處有些矛盾,既然隔音效果很好,那他撥通電話時怎么會聽見車庫里的手機鈴聲呢,如果這里所說的隔音效果是相對于兩棟別墅的距離而言那是一定的,但是作為高檔別墅的話一棟內(nèi)的隔音效果應該也是很好的,而且客廳的面積又很大,放在車庫的手機手機鈴聲也很難聽見。
    3. 她把小喆當作親生兒子一樣看待,吃穿絕不馬虎,小喆的體質不好她還買了許多營養(yǎng)品給他吃。而且她從來沒有打罵過孩子,小喆做錯事她也是循循善誘。為了保護小喆有一次她還被野狗抓傷,好在沒有染上狂犬病。
    媽媽對哥哥也很好,給哥哥買過好多衣服褲子,我從沒聽哥哥說過媽媽的不是,哥哥小時候有一次差點被野狗咬還是媽媽救的呢。
    我親媽在我3歲的時候就去世了,那之后一直到上小學我都只能羨慕別人家的小孩可以有媽媽在身邊。她來這個家以后一直對我很好,無微不至的照顧我,我想親生母親也不過如此吧,甚至她比親生母親待我更好。

    通過高鴻飛、高喆、吳敏敏三人對于蘭方的敘述可以看出死者生前是一位很愛孩子的母親,孩子和母親的感情也非常好。
    4.“喜歡呀,哥哥對我也很好。小時候他偷偷買糖和冰棍給我吃,我還坐在哥哥肩膀上呢,可是后來被媽媽發(fā)現(xiàn)了,她有些生氣,那好像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媽媽對哥哥發(fā)火。”從吳敏敏的話里可以看出她和哥哥感情非常好,哥哥也很寵她。“我偷偷給小敏買零食吃,她小時候腸胃不好不能亂吃東西,可我沒聽媽的話還是偷買了。后來被媽撞見,就說了我?guī)拙洌屛也灰賮y買東西給小敏吃。當時她語氣是比較強硬,不過我知道她是擔心小敏的身體才那樣的。”這是高喆對于蘭方為什么會生氣的理解,可是憑感覺,于蘭方生氣的原因并不是因為擔心他們的身體,而是另有其因,至于是什么還需要往下分析。
    5.“嗯?”江珊看著陽臺突然發(fā)出一聲疑問。
        “他陽臺上曬著的內(nèi)褲是……是……女式的……”他喜歡穿女式內(nèi)褲?真變態(tài)。
    這里看來,這女內(nèi)褲出現(xiàn)在高喆的陽臺上絕不單純,就算他再瘦弱也不會穿女內(nèi)褲,要不就是他真變態(tài),要不這內(nèi)褲就是其他人的比如:于蘭方或吳敏敏,可是透過關著的窗簾隱約能看到外面還曬著幾件衣服吳敏敏房間有陽臺,而且可以晾衣服,所以這內(nèi)褲顯然就不是她的,于蘭方已死,作為母親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內(nèi)褲晾在兒子房間(最多也只會晾在女兒房間吧),所以也排除了。(那么他可能是真變態(tài))
    6. 小車庫和大車庫相鄰 ,但兩個車庫內(nèi)的光線和空氣都不是很好。小車庫除了車庫大門外還有一扇小門與一樓的雜物間相連,因此從別墅內(nèi)也可來到小車庫。這么一來,別墅內(nèi)的人也可以直接到達小車庫。車的示意圖可以看到車型很小,最多坐兩個人,空間這么小,如果當時于蘭方坐在里面睡覺門窗緊閉必然會造成空氣不流通,然而車庫里的空氣也不是很好,那么車存放在里面空氣就更不好了,兩者都不流通就很可能會造成密室窒息。
    7. 周圍墻角則擺放著一些嶄新的樂器,高鴻飛說前段時間有個親戚小孩用這車庫做樂隊練習。
        “這里。”她指著副駕駛座位內(nèi)側一個很隱蔽的角落說,“好像粘著什么東西。”“好像是蠟。”高鴻飛說出了我的心里話。
    樂器和蠟都很可疑,但兩者有什么聯(lián)系這里還不能理解,需要往下分析。
    8.“啊,怎么說呢。”我搬了一條椅子過來坐到她對面,“你還記得我說過于蘭方在車內(nèi)窒息至少需要8小時吧。問題就出在這里,這個計算只是理論上的,是否真的會窒息可說不好。”上面說到車內(nèi)和車庫內(nèi)空氣都不流通,能不能至于人死地也不能肯定,如果是他殺,一定有人在車內(nèi)做了手腳能確定于蘭方一定能死,那么第七點里的蠟和樂器有可能是手法的關鍵物品。
    9.結婚前她說我是她的初戀,說的那叫一個真啊。”吳昊的語氣里夾帶著一絲鄙夷,“可是結婚當晚我才發(fā)現(xiàn),她壓根不是處女!我是她的初戀?開什么國際玩笑!”“這倒也奇怪,那時我問了她們家鄰居和一些朋友,他們都說她在認識我之前沒有談戀愛,連男人的手都沒碰過。不過不管怎樣,她不是處女啊。”這里于蘭方的前夫吳昊的話能和開頭的一段話聯(lián)系起來了。于蘭方既然沒有過前男友,但卻早已不是處女這一點很可疑,如果聯(lián)系開頭可以猜測,于蘭方五歲時就已經(jīng)失身于那名男人(這是猥褻小女孩啊喂)。
    10.“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那家伙沒有喉結也沒有胡子啊!”另一個瘦瘦的男生指著自己的  喉結說,“你們看,我的喉結就很明顯的。高喆比我還瘦,竟然都看不到喉結,我真懷疑他是不是男人。”
    “哈,搞不好他真的不是哦。上廁所總是藏著掖著,生怕別人看到他的老二,其實不用看也知道,肯定很小,不然能那么藏嗎?說起來我有一次看到他穿著一件粉色的內(nèi)褲,他根本是個變態(tài)啊。”
    從高喆的同學說的話來看,高喆確實是有些變態(tài),那么房內(nèi)的女士內(nèi)褲也確實是他本人的了,可是一個正常的男人為什么會這樣(雖然平時生活里也有這種人,但這么瘦弱也看不見喉結)也是很可疑的。
    11.藥店人員從架子上拿了保健品包裝的盒子擺在我們面前,“就是這個,她8年前就開始定期買,這不上個月才剛又買走一盒。”
    我拿起盒子看起了背后寫著的說明。
    本品用于女性補充雌激素。

    這里看來于蘭方從八年前就開始給高喆買這種用于女性補充雌性激素的補品,那么以上高喆為什么會這么娘娘腔(變態(tài))的原因也就解釋的通了,就是因為服用太多這種營養(yǎng)品,才會導致體內(nèi)的雌性激素過多,變得越來越女性化。至于于蘭方為什么給他服用這種營養(yǎng)品(雖說身子不好,也不應該用這種營養(yǎng)品啊),聯(lián)系第一點和第四點可以做一個猜測——于蘭方因為小時候失身于一個男人,自從心里留下了陰影,之后看見吳敏敏和高喆很親密的樣子就想到自己小時候,害怕自己的女兒會被高喆傷害(遭受和她一樣的事),所以就開始給高喆買女性補充雌性激素的營養(yǎng)品讓他吃,可能是想然他變得更女性化,不給吳敏敏帶來傷害。
    兇手排查:“我們經(jīng)過一些計算認為一個成年人在車內(nèi)窒息死亡理論上至少需要8個小時,而死亡時間推斷在19號凌晨的1點到3點之間,因此于蘭方進入車內(nèi)的時間就被限定為17點到19點之間。”于蘭方進車時間為18日17::0~19:00,死亡時間為19日1:00~3:00
    關于高鴻飛“我6月初就去了北京的分公司一直沒回來,19號早上我接到兒子的電話才知道她……知道蘭方她……”“我和同事一起住在酒店,上下班我們都是一起的,他可以給我作證。”排除高鴻飛的嫌疑,他有不在場證明,沒有作案時間。“呵呵。”高鴻飛笑了笑,這是我們見面以后我第一次見他笑。“哪對夫妻不吵架呢?夫妻就是越吵感情越好。吵架過后我們就會冷靜下來好好談談,沒有什么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那最近一次吵架是什么時候什么原因?”我又問了一個會惹人厭的問題。
    “半年前,因為她的前夫,吳昊。”高鴻飛咬著牙。
    就算吵架影響感情不和也不能成為殺人動機
    關于吳敏敏“18號我在學校。”吳敏敏擦了擦眼里的淚水,“學校離家很遠,回來要很長時間,媽媽也希望我在學校能專心讀書,所以我只有周末才回來。19號哥哥打電話到學校,我就請假回來了。”這樣看來吳敏敏也沒有作案時間,從上面的細節(jié)分析來看,母女感情很好,沒有殺人動機。
    關于高喆“高喆那個時候還在學校準備上晚自習。學校下晚自習是22點,從學校坐公車回家需要一個小時。小區(qū)門口的監(jiān)控也證實高喆是在23點左右進入小區(qū)。”
    “我18號早上是6點半起床。”高喆的聲音聽起來很溫柔,“我每天都是那個時間起床。媽會幫我準備好早餐,吃完早餐我就坐公車去學校。后來我就一直在學校,直到晚自習結束后才回家。19號我也是6點半起床,但是媽卻沒有起來。
    “我回來后看了一會兒書,快12點的時候才去睡,沒有聽到聲音,晚上很安靜。”

    雖然高喆在于蘭方進入車內(nèi)并不在場,但18日晚上23點后還是有作案時間的,并且沒有不在場證明。家內(nèi)的雜物門與小車庫連接也很方便。至于殺人動機,聯(lián)系以上細節(jié)分析,高喆很可能因為同學對他變態(tài)的嘲諷全歸咎于于蘭方給他喝營養(yǎng)品上就把于蘭方殺了。
    關于吳昊小區(qū)的監(jiān)控已經(jīng)證明于蘭方18號和19號凌晨都沒有離開過小區(qū)。剛剛問了沙縣小吃的老板,吳昊也確實如他所說下午1點和6點在那吃面。雖然沒有不在場證明也有作案時間,但“什么啊,我、我就算殺人也不能殺她啊,把她殺了哪還有人借錢給我!再說,如果不是你們今天來找我我都不知道她死了啊。”殺人動機并不充分。
    關于自殺“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自殺是不可能的。且不說這種方法是否能夠成功自殺,單說自殺的動機就不存在。高家的經(jīng)濟狀況沒有任何問題,保險金額也不大,為了那一百來萬不管家人去自殺?那她腦袋一定有問題。”這樣自殺也能排出。
    關于意外“的確有這個可能,我們在枸櫞酸他莫昔芬片的瓶子里也確實發(fā)現(xiàn)了一兩片安眠藥。這種藥是在飯后吃的,因此我們推測于蘭方在吃完飯后去服藥,意外吃下了一片安眠藥。不知情的她過了20多分鐘準備出門時迷迷糊糊的坐上車后卻昏睡過去。”就算是意外,聯(lián)系上面的細節(jié)分析,車上的蠟也就說不通了,而且就算是意外也不能肯定于蘭方在那種情況下會不會真的窒息死亡,所以也排除意外身亡的可能。
    綜上所述,殺人兇手就是高喆補充時間表(助于確定高喆是兇手的補充):
    2002年高鴻飛前妻死亡,高喆當年3歲
    2005年高鴻飛與于蘭方相識,高喆當年7歲剛上小學(一年級)
    2006年高于結婚,高喆當年8歲(二年級)
    2007年高喆10歲(三年級)給妹妹買零食被于蘭方訓斥,(于蘭方開始一直給高喆買營養(yǎng)品),于蘭方為救高喆被野狗抓傷
    2015年4月中旬,于蘭方開始失眠,高喆出現(xiàn)精神不佳
    2015年5月左右,于蘭方去藥店買保健品(給高喆吃的那種)
    2015年5月底高喆開始上晚自習(23點左右才到回家)
    案件還原:
    高喆18日晚上11點左右從學校回到家后發(fā)現(xiàn)于蘭方并不在家中,于是打了電話也沒有人接,之后在家找了找最后在小車庫看見于蘭方在車里睡著了,看到了她就想到在學校同學們嘲笑他娘娘腔(變態(tài))的情境,頓時感到很生氣(原因上面已經(jīng)說明),就趁機想殺人滅口。因為車里和車庫的空氣不好,高喆就想到了可以讓于蘭方在車里窒息而死從而偽裝成意外死亡,為了能讓她加快死亡,于是他找來了蠟燭點燃放在了車里(耗氧),只是在點燃時不小心讓一滴蠟滴在了副駕駛座內(nèi)側(他沒注意),然后將蠟燭放好(放在車內(nèi)比較平的地方并固定),關緊門窗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查看于蘭方已死,之后收拾好蠟燭殘渣并清理干凈,把車門打開透了透氣,就假裝去報警通知家人。
    其他疑點
    1.從上面的時間表來看,2015年4月中旬,于蘭方開始失眠,高喆出現(xiàn)精神不佳。于蘭方和高喆同時出現(xiàn)精神不振的問題有疑問,但從文中并不能發(fā)現(xiàn)什么,也猜測不出啥,所以還是等答案再看看(也許并沒有關系)
    2.至于于蘭方既然想讓高喆變得更女性、讓他遠離自己的女兒為什么還要對他這么好呢?(為了救他被野狗抓傷)難道是對他的彌補?還是僅僅作為一個母親的職責?還是故意表現(xiàn)給高鴻飛看的?(依舊想不通)
    3.最想知道第一段的完整情節(jié)啊。。。(太誘惑人了,真的是大叔猥褻小女孩么。。)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5-8-7 22:53:3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9:57 編輯
    于蘭芳是他殺。兇手是繼子高喆。     
      案件分析
    1.于蘭方的童年陰影

    “小蘭,來來,坐到叔叔腿上來。”

    “再離叔叔近一點。”

    “對,就是這樣。”

    “小蘭回去后可不能告訴爸爸媽媽哦

    1981年時,于蘭方5歲,寫出于蘭芳童年被猥褻的場景,長期的猥褻導致于蘭芳的心理陰影,形成了她扭曲的人格,這段往事讓于蘭芳心理變態(tài),極度敏感。導致之后的極度想保護自己的女兒,以免從到覆轍。
    2.于蘭芳的局
        “喜歡呀,哥哥對我也很好。小時候他偷偷買糖和冰棍給我吃,我還坐在哥哥肩膀上呢,可是后來被媽媽發(fā)現(xiàn)了,她有些生氣,那好像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媽媽對哥哥發(fā)火。”

    在吳敏敏的話里,于蘭芳唯一一次對高喆發(fā)脾氣因為高喆讓吳敏敏坐在肩膀上對繼子高喆一直就像對親生兒子一樣,發(fā)火是因為發(fā)現(xiàn)三歲的女兒吳敏敏和繼子高喆接觸親密。這不得不讓她聯(lián)想到小時候被猥褻陰暗扭曲的童年,她開始陷入恐慌之中,害怕女兒也遭受這一切。所以于蘭芳開始了自己的計劃,把高喆徹底與吳敏敏變?yōu)椤敖忝谩标P系

    藥店人員從架子上拿了保健品包裝的盒子擺在我們面前,“就是這個,她8年前就開始定期買,這不上個月才剛又買走一盒。”

    我拿起盒子看起了背后寫著的說明。

    本品用于女性補充雌激素。

    可以看出早在8年前于蘭芳就開始定期購買補充磁性激素的藥,文中喆的體質不好她還買了許多營養(yǎng)品給他吃以及介紹每天的早餐都是由于蘭芳給高喆準備的,推斷出于蘭芳能把藥混在這些中,每天改變高喆,使高喆不知覺心性就改變。

    3.高喆的女裝

    “對,他不太愛說話。尤其是從前兩月開始,一天都說不到一句,老師提問他也不說話。每天埋頭不知道在干什么。”

    但從兩個月前開始他的確有些精神不好,上課也不太專心,為了準備明年的高考他5月底開始來學校上晚自習。

    “就是這個,她8年前就開始定期買,這不上個月才剛又買走一盒。”

    哈,搞不好他真的不是哦。上廁所總是藏著掖著,生怕別人看到他的老二,其實不用看也知道,肯定很小,不然能那么藏嗎?說起來我有一次看到他穿著一件粉色的內(nèi)褲,他根本是個變態(tài)啊。”

    雌性激素的服用導致高喆心理變性,這種藥是在不知不覺中服用的。兩個月前的高喆意識到自己身體心理的反常,他開始找查自己不正常的原因。一個月前無意間發(fā)現(xiàn)繼母于蘭芳在藥店買藥,藥品是用于補充雌激素的,他便明白自己這些年,自己為什么如此不正常,被自己的繼母下藥。一時間這么多年所受的恥辱涌上心頭,他恨,他開始計劃,要讓“壞人”得到報應。他在發(fā)現(xiàn)真相后,開始每晚去學校上晚自習。

    4.死亡時間

    警方判斷于蘭芳直接在車內(nèi)窒息而死的可能性不大,偶然使用了安眠藥的幾率也不大,步判斷死亡理論上至少需要8個小時,而死亡時間推斷在19號凌晨的1點到3點之間,因此于蘭方進入車內(nèi)的時間就被限定為17點到19點之間。所以如果能有特殊的手法死亡時間不需要8個小時臨近下班的時間,我把小劉送回了警局,鑒定科的同事已經(jīng)做好了那個白色物體的鑒定,確定是蠟,蠟燭的用處點燃能消耗空氣中的氧氣,能明顯縮短死亡時間。

    案件還原

    “這說來就比較巧了。于蘭方因為失眠所以這三個月來一直靠服用強效安眠藥入睡,同時她還有服用另一種藥,叫做枸櫞酸他莫昔芬片,是用于乳腺癌術后的輔助治療,這兩種藥外表非常相似都是白色的片劑。偏偏前兩周有個親戚來他們家,親戚的小孩把兩種藥都給倒了出來弄混。”

    “是,那藥醫(yī)生是千叮嚀萬囑咐必須每天吃兩次,中午一次晚上一次,絕對不能斷。”

    高喆事先把枸櫞酸他莫昔芬片藥瓶里的藥全部換成了安眠藥,算準時間然后拜托繼母于蘭芳開車接晚自習的高喆回家,知道她會用小車庫里的小型轎車,所以事先把車庫門遙控器藏好。這時的于蘭芳是坐進坐進車內(nèi)準備接高喆下課,而找不到車庫門的遙控器,本就是放在車里,所以一直在車里尋找,正好到了藥發(fā)揮作用的時間,昏睡在車內(nèi)。晚上23點,高喆回到家,別墅內(nèi)進入車庫,點燃蠟燭,蠟燭將車內(nèi)的空氣燃盡,本是在小車內(nèi)睡著的于蘭芳因為空氣消耗殆盡徹底的窒息而死,沒想到蠟燭卻滴下蠟留在車里,高喆并沒有仔細檢查才有蠟在車內(nèi)。高喆,從偽造成被親戚小孩弄混了的藥瓶。再報警,形成這一起看似偶然死亡,實際是他殺的案件。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5-8-7 23:01:4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7:32 編輯
    首先是他殺兇手就是他的兒子高喆
    兇手的動機:首先他在學校同學眼中是個娘娘腔“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那家伙沒有喉結也沒有胡子啊!”另一個瘦瘦的男生指著自己的喉結說,“你們看,我的喉結就很明顯的。高喆比我還瘦,竟然都看不到喉結,我真懷疑他是不是男人。”
    “哈,搞不好他真的不是哦。上廁所總是藏著掖著,生怕別人看到他的老二,其實不用看也知道,肯定很小,不然能那么藏嗎?說起來我有一次看到他穿著一件粉色的內(nèi)褲,他根本是個變態(tài)啊。”
          從這里就可以看出作為一個男生有著太多與男生不相符的狀況,甚至說連做男人的地方還沒有發(fā)育似的,再結合同學們看到他穿的粉色內(nèi)褲由此可以看出他陽臺上的女式內(nèi)褲就是他自己穿的-_-|||    如果再結合他媽媽于蘭方每個月都在藥店里買補充女性雌性激素的藥的話,在結合高喆自己說每天都跟個藥罐子似的,和在藥店說從8年之前開始定期買不難推出于蘭芳在8年之前借著保健品讓高喆服用補充女性雌性激素的藥維持了整整8年,之后就是高喆再一次意外的時候發(fā)現(xiàn)于蘭芳的動作在,在回憶以前的種種和各種歧視和侮辱暴怒的他選擇殺人來報復
    犯罪的手法:就是知道于蘭芳在最近失眠每天都要吃安眠藥的情況下那么就是高喆在回家之后,把于蘭芳換好準備出門的衣服之后通過1樓雜物間前往小車庫并把于蘭芳放到車子中在再車中點燃蠟燭加速氧氣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釋放之后回家睡覺或者守在車外都行,到了第二天早上清理現(xiàn)場把燃燒的痕跡清除干凈,這就是文中發(fā)現(xiàn)蠟的原因,誰知道在一個掩蔽的地方發(fā)現(xiàn)了蠟燭的痕跡,之后打電話之類的就不說了,
    于蘭芳的動機:在8年前就是高喆9歲吳明明5歲時發(fā)生的“喜歡呀,哥哥對我也很好。小時候他偷偷買糖和冰棍給我吃,我還坐在哥哥肩膀上呢,可是后來被媽媽發(fā)現(xiàn)了,她有些生氣,那好像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媽媽對哥哥發(fā)火。”這次導致一個好媽媽的發(fā)火還是十分暴怒          注意在文章一開頭的時候就有  1981年
    “小蘭,來來,坐到叔叔腿上來。”
    “再離叔叔近一點。”
    “對,就是這樣。”
    “小蘭回去后可不能告訴爸爸媽媽哦。”
             
    這樣的話不難讓我想到~~~~~(網(wǎng)絡屏蔽) ,你們懂得之后也是一樣在五歲時候所以勾起了回憶所以忍不住暴怒想到之后前夫和自己所以暴怒了
    之后為了自己的女兒不在從復自己的命運那么他就決定把這種事扼殺在搖籃里就是對高喆吃女性雌性激素讓他沒有能力侵害自己的女兒

    完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5-8-8 06:37:4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09:35 編輯
    他殺
    兇手:高喆
    動機:死者經(jīng)常給兇手吃雌性激素,導致兇手變得娘娘腔所實施的報復殺人
    殺人手法:高喆回家后發(fā)現(xiàn)蘭給他準備的保健品也就是雌性激素,這個時候高喆有了殺人的念頭,這個時候蘭應經(jīng)睡著高喆便將蘭換好衣服將其抱到車里,那出事先準備蠟燭將其點燃然后將蠟燭放入車里把車門和車窗關緊這個時候車里的空氣不流暢,而蠟燭里的火苗將空氣轉化為二氧化碳所導致死者死亡案發(fā)事后高喆將車里的蠟燭殘留清理干凈,將現(xiàn)場弄成蘭在車里睡覺而死的情景,可是一個成年人在車里窒息的時間為八小時,可蠟燭上的火苗將時間縮短了一半所以高喆就有了作案時間,這就是高喆的作案手法。
    88576151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5-8-8 11:12:4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9:44 編輯
    1.本案為他殺
    2.兇手為高喆

    以下為解釋:
    首先,利用排除法來鎖定兇手范圍。
    本案主要人物:
    于蘭方,女,39歲,專職家庭主婦(死者

    高鴻飛,男,45歲,外貿(mào)公司高管(死者現(xiàn)在的丈夫)
    因出差時同事給予的證明排除嫌疑

    高喆,男,17歲,第十六中學高二學生(高鴻飛與前妻之子)

    吳敏敏,女,13歲,私立中學初一學生(死者與前夫之女)
    因在校念書被給予不在場證明,排除嫌疑

    吳昊,男,42歲,無業(yè)(死者前夫)
    午飯晚飯會去沙縣小吃吃面,老板給予不在場證明,排除嫌疑(且高家沒有被外人入侵的痕跡,小區(qū)安保嚴密外人不能隨意進出)



    以下是辦案人員,排除嫌疑。
    江流,男,40歲,刑警
    劉軍,男,26歲,刑警
    江珊,女,23歲,報社記者


    所以只能有三種情況:1.于蘭芳自殺     2.高喆殺害了于蘭芳      
                                       3.意外(可能性較小,由理論上的窒息時間來看,幾乎是不可能的,就算吃了安眠藥有一定時間也是會有可能醒來的)



    疑點:

    1.1981年的怪蜀黍
    從怪蜀黍的話,以及后文中死者有處女情結的前夫吳昊覺得自己受騙了的話來看得出:于蘭芳很可能在1981年,五歲的時候與這個怪蜀黍發(fā)生了關系
    2.高喆吃了7、8年的營養(yǎng)品卻很消瘦,他的臉看起來和高鴻飛一樣煞白沒有血色,這顯得他比之前看的照片上更加羸弱,如果不說我可能會以為他才剛上初中。并且種種行為流露出女性的氣息,從原文他陽臺上曬著的內(nèi)褲是……是……女式的……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那家伙沒有喉結也沒有胡子啊!你們看,我的喉結就很明顯的。高喆比我還瘦,竟然都看不到喉結,我真懷疑他是不是男人上廁所總是藏著掖著,生怕別人看到他的老二我有一次看到他穿著一件粉色的內(nèi)褲他有時候的一些動作簡直比班上的女生還要騷 不男不女的又不愛說話可以看出
    這七八年的營養(yǎng)品都是高喆的后母--于蘭芳,也就是死者購買的,從江流警官從藥房看到的藥品來看:于蘭芳長期購買一種給女性補充雌性激素的藥物,而且這種藥物很有可能被使用在了高喆的身上。
    3.從前兩月開始,高喆一天都說不到一句,老師提問他也不說話。每天埋頭不知道在干什么。
    很可能是于蘭芳給高喆打雌性激素的行為被高喆發(fā)現(xiàn)。
    4.于蘭芳8年前給高喆買“營養(yǎng)品”  而高喆被訓斥恰好是8年前
    由此推出:于蘭芳知道了吳敏敏騎在高喆脖子上這件事,回想起了自己小時候的事,從而給高喆買“營養(yǎng)品”
    5.警方詢問時,高喆的一句“如果不是她,我可能都活不到現(xiàn)在吧。”

    再假設:
    1.如果于蘭芳是自殺
    動機:由于從高喆小的時候就給他打雌性激素,導致高喆的行為與正常男孩對比極為反常,感到愧疚,然而于蘭芳常去的那家藥店人員口中可得,她上個月才又買走一盒如果心懷愧疚,就不會再繼續(xù)這種行為,因此該假設推翻。
    2.于蘭芳被高喆殺害
    動機:后母給高喆使用增加雌性激素的藥,導致自己在學校沒有朋友,遭人嘲笑。可能在兩月前發(fā)現(xiàn)了真相(見原文“對,他不太愛說話。尤其是從前兩月開始,一天都說不到一句,老師提問他也不說話。每天埋頭不知道在干什么。”)對繼母下了殺心。

    手法:高喆知道到了晚上,于蘭芳在睡覺前吃安眠藥,把吃了安眠藥的繼母從一樓的雜物間搬到了小車庫的車子里,確定車子是密閉的。然后點燃蠟燭固定在某一處,第二天早上進行回收。因為繼母吃的強效安眠藥所以并不用擔心會出差錯。
    (那一小塊蠟可能是蠟燭點燃時滴下的蠟油不小心滴在了副駕駛座位內(nèi)側一個很隱蔽的角落里)
    而蠟燭是用來消耗氧氣,混淆死者進入車子的時間。從而為高喆制造不可能犯罪的假象。

    警方推測死者進入車內(nèi)的時間是17點到19點,但是前提為只有一個人在消耗車內(nèi)氧氣,并沒有其他東西在消耗。但是在點燃蠟燭的情況下蠟燭也會消耗一部分氧氣,實際上于蘭芳呼吸的氧氣比原先警方推測的少,所以原來推測的死者進入車內(nèi)的時間就要往后推

    高喆的學校下晚自習是在22點,回家是在23點左右,這點小區(qū)監(jiān)控也能給予證明。而于蘭芳吃安眠藥是在22點,22點半入睡,23點多到家的高喆完全能在不被熟睡的于蘭芳察覺的情況下作案。

    所以能夠做到這些的,只有大部分時間與繼母相處、了解繼母生活習慣的高喆。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5-8-8 13:57:49
    先從是否自殺開始討論,首先從死者死亡的復雜程度,和所居住家庭的富裕程度來看,自殺不可能,沒必要,不缺錢,想死的人也不會這么麻煩,直接跳樓就可以了。那么就確定是他殺了,對此,觀看眾人不在場證明,好像每人都不是兇手,但是,手法可以掩蓋兇手。假如死者不是正常缺氧而死,也就是說,不是8小時理論,那么有一個人就有犯罪的可能了,吳喆,他23點回來,到死者死亡有兩三小時犯罪時間,只要讓死者錯誤服了安眠藥,再于車內(nèi)放一根蠟燭,因為蠟燭燃燒耗氧比睡眠的人多,所以時間可以縮短一半多,不在場證明就不成立了,這就是吳喆殺害后媽的手法。動機呢,挺悲傷的,因為吳喆從小就喜歡妹妹,后媽心機太重了,從兩個孩子上的學校看出,這媽表面上很好,其實一直想除去吳喆,8年前就以補品的名譽,給吳喆喂食了補充雌性激素的保健品,讓他娘化,8年后的吳喆發(fā)現(xiàn)了后媽的陰謀,痛不欲生,便起殺機,就犯下了這案件。還有,吳喆的房里的內(nèi)褲為女式,或許是妹妹的,因為愛加變態(tài),這樣的行為也可以理解。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5-8-8 13:58:0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8 22:24 編輯
    死者系他殺
    兇手:高喆

    自殺,意外和他殺可能性討論:首先,自殺是不可能的,因為沒有理由,死者家庭富裕,不會貪保險,癌癥也好了,不會因病痛而自殺。然后,意外的可能性也很小,雖然前段時間小孩子可能把安眠藥和   枸櫞酸他莫昔芬片弄混,但但是死者絕不會弄混,因為醫(yī)生曾千叮萬囑每天兩次,絕不能斷,死者絕對不會弄混,不然就是拿生命在開玩笑,雖然兩種藥片很相似,但會有差別,死者分清楚應該不是難事。他殺,這樣那塊蠟燭才有解釋。

    手法:從文中得知,死者死亡時間為凌晨一點到三點,昏睡在車里的時間為下午五點到七點,明顯的,文字所提到的人在下午五點到七點都有不在場證明【高鴻飛在外地出差,19日上午才坐飛機回來;吳敏敏在學校住宿,老師同學都能作證;吳昊在沙縣小吃吃面,老板作證;高喆在學校,也不可能在下午五點到七點回家。所有人都不會在這個時段出現(xiàn),其實小區(qū)攝像頭也可以證明。】,但是,蠟燭的用處就是制造不在場證明。蠟燭燃燒會形成二氧化碳和水,消耗空氣。車里的空氣本就稀薄,蠟燭燃燒加快了空氣的消耗,縮短了死者從昏睡到死亡的時間,從而制造不在場證明。而在下午七點過后,唯一能接觸到死者的,就是高喆。

    分析案件:于蘭芳6歲左右曾遭受過來自叔叔的性侵,所以留下了心理陰影(從開頭那一段以及吳昊對她的描述能看出)。于蘭芳與高重組家庭之后,因為女兒曾坐在高喆的肩膀上,她害怕女兒會像過去的自己一樣遭到侵害,于是想出了讓高喆長期服用雌性激素的方法,讓高喆的生理特征呈現(xiàn)女性化,以此來保護自己的女兒。
    高喆在九歲時開始被用各種營養(yǎng)品,只是幌子罷了,為的是讓他更容易的吞下雌性激素,于蘭芳也是八年前開始賣的,時間上吻合。
    于蘭芳喜歡給高喆買衣服,應該也是可以從小給他買女性的內(nèi)衣之類的。
    從對待兩個孩子來看,女兒上的是私利學校,成績優(yōu)異,而高喆在一所經(jīng)常發(fā)生打架的普通高中,從這里可以看出,兩人的教育不同,雖然于蘭芳很溫柔,但對女兒的事更上心,對兒子則比較放肆,以至于高喆成績一般。
    就于蘭芳為高喆擋狗一事來說,因處在女兒騎在高喆肩膀上這件事之后不久,當時高喆可能已經(jīng)開始吃雌性激素,因此才會引來野狗,于蘭芳一方面覺得愧疚,而且如果高喆出了事,可能會查到他身上有雌性激素,這樣會懷疑到她;另一方面,這件事之后會取得高鴻飛和高喆的信任和好感,索性幫高喆擋去野狗。
    在兩個月前,高喆發(fā)現(xiàn)了于蘭芳長期讓他服用雌性激素,他本可以當一個真正的男人,可以不受欺負,卻最終毀在了繼母的手里,他開始更加的沉默寡言。也是這個時候,于蘭芳開始服用安眠藥。
    高喆在五月底開始上晚自習,他需要一個契機,既能殺死于蘭芳·又能逃脫法律制裁。再猶豫了一段時間之后,他選在了6月18日,這天高鴻飛和吳敏敏都不在,只有他和于蘭芳,晚上回去后,他進于蘭芳的臥室試探,確定她睡熟之后(這時23點多,于蘭芳已經(jīng)服用安眠藥熟睡了),將其衣服穿戴好,并抱入車內(nèi),點上蠟燭,造成一個密室,使她在4個小時不到的時間里窒息死亡。待第二天早上6點半,高喆進車庫,于蘭芳仍在里面,那樣就可以確定于蘭芳已死。這個時候再叫救護車肯定也沒用了。

    動機:高喆因于蘭芳長期給他服用雌性激素,發(fā)現(xiàn)之后,懷恨在心。

    細節(jié)討論:1.高鴻飛體型強壯,而他的兒子高喆卻很羸弱,可能是9歲開始長期服用雌性激素導致的。
    2.于蘭芳一直堅持用小型汽車,可能是出于節(jié)儉,也可能是把這里當作一個藏匿雌性激素藥品的地方,因為車的空間小,高鴻飛身體強壯,不會進車里。
    3.題目起名 母女,明指于蘭芳和女兒吳敏敏,于蘭芳可以為女兒付出一切;暗指于蘭芳和高喆,高喆因為長期服用雌性激素而呈現(xiàn)出女孩子的特征,從同學的描述中知道,他沒有喉結,胡子,舉止像女生,所以是"母女"。
    4.案件中寫的是”尸體也沒有死后被移動過的痕跡。”,所以23點多只是熟睡,移動檢驗不出也是正常的,她是死前移動。

    過程:高喆于6月18日23點多回到家后,確定于蘭芳睡著,將其整理好衣物,穿過儲物間將死者抱入車庫。之后點燃蠟燭,關好車門。等到第二日早上裝作剛剛發(fā)現(xiàn),以”小孩曾經(jīng)弄錯藥片“來掩飾于蘭芳他殺,讓人誤認為于蘭芳昨天吃過晚飯后誤食了安眠藥而困在了車內(nèi)窒息死亡,從而制造了于蘭芳意外死亡。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5-8-8 14:47:50
    他殺,兇手是高喆。

    文章開頭的沒頭沒尾的故事很令人奇怪,但是結合后面的案件可以猜出一二。會被叫小蘭的也就只有于蘭方了。1981年于蘭方只有5歲,但是卻被一個叔叔強暴了。這就是為什么于蘭方對吳昊說對方是初戀卻不是處女的原因。

    自從那次婚姻失敗后,于蘭方找到了一個可以充足家庭的人,就是高鴻飛。但是高鴻飛有個兒子,高喆。于蘭方擔心高喆會對自己女兒不利,自己童年時的教訓會在自己女兒身上重蹈覆轍,于是便假心假意給高喆買保健品吃,實際上是給高喆補充雌性激素,這樣讓高喆性發(fā)育收到極大影響,行為舉止像個女性,沒有喉結,穿女式內(nèi)褲。這對高喆是非常不利的,由于他的奇怪之處,他遭受同學的排擠,性格也變得相當孤僻。但是對于于蘭方來說,這樣的高喆至少不會對吳敏敏產(chǎn)生什么想法。

    有關案件過程的推理,事實上江流是提出過疑問的,因為在車內(nèi)窒息致死的可操作性很低,而且如果是要開車出門的話,車庫大門應該是敞開的,也就是說空間并不會那么封閉。要把車里制作成完全封閉的環(huán)境,需要用到在車里發(fā)現(xiàn)的一種線索,那就是蠟。蠟可以封住車的縫隙,這樣人在里待足夠長時間,就一定會窒息而死。而能做到這的只有高喆。

    高喆發(fā)現(xiàn)了自己一直以來收到了于蘭方的欺騙,正是因為于蘭方給自己吃的奇怪保健品導致了他現(xiàn)在處于被孤立的情況。于是他決定復仇。他將于蘭方會吃的兩種藥做了調(diào)換,然后算到于蘭方下午會吃藥的時間,回到家里。一般在下午放學到晚上開始自習期間會有一段休息和吃飯的時間,高喆就在這段時間回到家,而學校的同學也不會在意高喆的突然消失。如果監(jiān)控沒有發(fā)現(xiàn)高喆,那么高喆也有可能是翻墻回去,畢竟自己的家會很熟悉。然后高喆就把于蘭方放入車里,用蠟封住車縫,然后就可以去上學了。等到第二天上學,他在把蠟清除掉,就可以去報案了。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5-8-8 17:22:5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8 19:36 編輯
    兇手是高喆
    以一個很討巧的方式,就題論題,題目一共有三問
    1.于蘭方是自殺、意外還是他殺?
    2.如果是自殺,自殺的手法和動機是什么?
    3.如果是他殺,兇手、手法和動機是什么?
    排除法,如果是意外,那干嘛還大費周章些這么多東西。自殺,文中也提到,完全沒有自殺動機,平白無故干嘛跟自己過不去。那顯而易見,必為他殺。
    原文:”小區(qū)的監(jiān)控已經(jīng)證明于蘭方18號和19號凌晨都沒有離開過小區(qū)”, “小區(qū)安保嚴密外人不能隨意進出。他(吳昊)要進去殺人很難。”可證實死者并沒有外出,而吳昊人雖未無賴,但是也不足構成殺人。吳昊可排除。
    吳敏敏有不在場證明,沒有任何殺人的動機和理由,也可排除。高鴻飛,沒有充足的殺人時間以及手法,如果真要作案,那真的是要自行腦補了。可排除。
    原文:“小車庫除了車庫大門外還有一扇小門與一樓的雜物間相連,因此從別墅內(nèi)也可來到小車庫。”這里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提示,排除外人作案,那可能的就是家人作案。平時家里只有高喆和死者在一起。
    排除一切不可能,剩下的就算在不可能,那也是真相。
    那兇手只能是高喆。
    說起動機
    把高喆變得不男不女的人,正是死者于蘭芳。從原文第一段曖昧的引子和后文死者潛伏吳昊說死者不是處女,不難想象到,在死者5歲的時候曾收到叔叔的性侵,但是她當時還小,也許還不明白什么,但是自她成人之后,自然能明白那時的事,心里多多少少還是會有很多陰影的。在高喆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曾帶著吳敏敏偷偷買零食,并且把吳敏敏抗在肩上,這讓于蘭芳又想到了小時候,她不想同樣的事情發(fā)生在自己的女兒身上。從那時候起,于蘭芳就開始為高喆買一些營養(yǎng)品,那營養(yǎng)品不是別的,正是能補充女性激素的保健品。高喆小,不明白事,一吃就是七八年,高喆也正是處于長身體的時候,因長期服用這些保健品,男性第二性征逐漸消失,朝女性化方向發(fā)展。短期服用暫停后可以恢復正常,若長期服用男性器官萎縮,就變得不男不女。這也是為什么高喆變得娘娘腔,瘦的連喉結也沒有,也會穿女式的內(nèi)褲。畢竟17歲的少年處于青春叛逆期,對于外人的排擠和生理上的一些變化,他一直很壓抑,而造成這一結果的源頭就是死者吳蘭芳。(不過死者也真是太狠了,繼母實在是可怕…)
    殺人手法
    其實能從原文中看到,高喆已經(jīng)兩個月變得沉默寡言了。一方面是自己心里和生理的郁結,一方面也應該在計劃著怎么去殺死自己的繼母了。正好那天晚上放學回來,沒有看到吳蘭芳,通過雜物間來到小車庫看到吳蘭芳正睡在車里。因為母親最近幾個月都有失眠,肯定是服用了安眠藥。于是順時就勢,拿了一個燃燒的白蠟燭來放在副駕駛座旁邊,因為蠟燭燃燒生成的氣體是co2,因為車里的空間很小,本來就比較悶,加上過多的co2氣體,加速了死者的死亡。第二天只要確認死者已經(jīng)死亡,并稍微打理一下現(xiàn)場,叫救護車,通知家屬就可以了。

    后記:其實這篇文章,我覺得更多的是有一種警醒意義
    其實我們要更多的去注意與青少年犯罪以及未成年法律意識的維護上。法就是法,有律就有規(guī)定。不能讓不法之徒鉆了法律的空子,也不能讓不知法的人以身試法。不管殺人的理由和動機是什么,那都不是你犯罪的借口。不說別的廢話,知法守法,從我們自己身上開始做起把!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5-8-8 18:37:41
    他殺
    兇手是高喆,“車庫空氣不流通、車內(nèi)體積較小和車的封閉性較好”“周圍墻角則擺放著一些嶄新的樂器,高鴻飛說前段時間有個親戚小孩用這車庫做樂隊練習,這些東西都是他們留下”這些都表明車庫的隔音效果很好,而且手機如果帶出去應該放再身邊,即使站在車門外手機在車內(nèi)也聽不見,所以在那樣的壞境中不可能聽見手機鈴聲。“學校對早讀課管的不嚴,只要能在8點第一節(jié)課開始前到就行了。”高喆兩只手相互揉搓著,“媽身體不好,我希望她能多睡一會兒。”待心情稍微平復一些后高喆回答道:“如果不是她,我可能都活不到現(xiàn)在吧。高喆的陳述也有問題邏輯性很強,這些都是說謊的特征。
    手法:高喆18號晚上22點正常下晚自習回家,到家后根據(jù)以往的情況于蘭芳應當已經(jīng)睡啦,安眠藥的藥效是半小時后起作用這點如果不調(diào)查普通人也不會知道,回到家后高喆把已經(jīng)睡著的于蘭芳搬到車庫中于蘭芳經(jīng)常會開的車中,并在車內(nèi)點燃一根蠟燭,加快了二氧化碳的生成,是于蘭芳在不到8小時內(nèi)窒息死亡,第二天早上到這直接到車庫去清理蠟燭并且確認于蘭芳是否死亡。也只有高者可以做到。
    動機:17歲的高喆至今沒有長喉結是由于在10歲到12歲時開始服用于蘭芳買回的營養(yǎng)品,高喆和于蘭芳的感情并不是很好,根據(jù)常理作為一名母親,自己的孩子深夜未歸時,她不應該回去睡覺,即使睡了也不會安穩(wěn),當孩子安全到家后才會安心,況且高喆面臨高三,而于蘭芳是專職家庭主婦沒理由不等他,由此可得他們關系并不好。高喆房間內(nèi)的女士內(nèi)衣時于蘭芳買的并要求高喆穿,威脅高喆不能說出去,而高鴻飛常年出差在外并沒有發(fā)現(xiàn)。高喆是兩個月前才知道自己一直吃的營養(yǎng)品是用于女性補充雌激素,高喆很生氣覺得于蘭芳毀了自己的一生想報復她。于是高喆從那時開始策劃,碰巧前兩周有個親戚來他們家,親戚的小孩把兩種藥都給倒了出來弄混。于是高喆利用這一機會殺了于蘭芳。事后高喆依然撒謊是為了避免被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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