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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膛手杰克”的犯罪剖繪報告

    樓主: 1 | 查看: 8451 | 回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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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07-12-4 16:32:13
    轉載自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

    前言:很久以來一直想寫一個“JACK THE RIPPER”的書面剖繪報告,未想到前一段時間在“IC未完全偵探”論壇里和幾位同學就這一案件的犯罪剖繪進行了激烈的討論(當是還真是有點書生意氣、舌戰(zhàn)群儒的感覺呢呵呵),結果最后下來一看----這不幾乎已經是一份書面剖繪結果了嘛。

    以下轉自“IC未完全偵探”論壇“未完全偵探學園”版塊。

    飛蛾撲火:竹子大人~據我貝克街的朋友說就是貝克街論壇上的[指紋工作室]?

    今天我在貝克街有看到竹子大人前幾天與八神關于開膛手杰克的討論,看竹子大人在回帖中有提到已經能夠比較準確地描繪出杰克的特征,也差不多能指出嫌疑人??偶十分感興趣,竹子大人能否解說一下呢?秘密也要大家分享一下啦~

    期待ing~~

    飛蛾撲火:厄……貌似竹子大人不在~那請竹子大人看到后給偶個解答~謝謝了~

    禁止吸煙:不就是kosminski嗎,地球人都知道。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眼前一亮!樓上同學的頭像真帥啊!

    咳……咳……那個……樓主言過了,前兩天我在貝克街是和一位元老同志討論過關于“開膛手杰克”的問題,不過也就是討論討論,最多從剖繪觀點指認一下已知嫌疑人當中最有可能是犯罪人的是誰。

    樓上禁煙同學說的那個嫌疑人就很有代表性了,不過可以問問為什么是考斯明斯基么?是禁煙同學自己分析的呢?還是有哪位專家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了呢?

    禁止吸煙:多謝夸獎。

    至于kosminski,很多相關的讀物和文件中都有所反映。其中以道格拉斯的分析最具有代表性。通過他的兩分法,kosminski符合他所說的無計劃型犯罪。另外,被公認的五次謀殺的地點都在離kosminski住所附近不遠的地方,客觀上的便利更使kosminski的嫌疑性大大增強。所以,我個人更認可道格拉斯的觀點。不知道我說的是否清楚。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是FBI的約翰·道格拉斯同學么?原來禁煙同學是他的FANS啊!老何!過來和禁煙同學握手,你們是同好啊!

    不過對禁煙同學的觀點沒太明白的說,道格拉斯是對“開膛手杰克”做過不只一次剖繪,但是考斯明斯基的剖繪特征是否符合犯罪人的特征是個問題吧。

    TT:shock!吸煙終于換上頭像……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TT你有夠水……

    禁止吸煙:老約翰是做過不只一次的心理畫像,但是就像他自己總結的兩分法一樣,每一類罪犯都是有一定的特點可尋的,所以他的畫像不會有太大的出入。對于白教堂殺人案的心理畫像,道格拉斯用兩分法將嫌疑人認定為無計劃型犯罪,然后進一步進行分析,嫌疑人可能是智商不高(kosminski的智商雖然沒有文字材料表述,但是對他的描述一般都說他比較傻,又瘋又傻);缺乏技能,從事非技能性工作(kosminski是移民,身無長技);有可能是性變態(tài)或者是性無能(從kosminski的精神狀態(tài)也能推斷出他的性狀態(tài));缺乏社會交往能力(這個就不用多說了吧,他最后瘋死在精神病院的,當然進來之前也好不到哪去);不怎么喝酒(他也沒錢買酒啊);目標選擇的隨機性強,所以作案地區(qū)在居住的地點附近(在上一貼我已經交代清楚這點了,而且是獨自居住);行兇后行為有重大改變(kosminski在精神病院中被醫(yī)護人員認為是沒有傷害能力的人,但是也有記錄表明,他情緒激動的時候有暴力傾向)。道格拉斯的推斷證明了Kosminski是開膛手杰克的嫌疑最大。

    飛蛾撲火:等到回復了~開心ing~吸煙同學的頭像真的好贊啊~

    謝謝竹子大人和吸煙同學的說明呀……感覺好深奧啊……之前在網上看到過好幾個名字都說是嫌疑人呢……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哦…………禁煙同學看來對“兩分法”很有研究呢,至少你的剖繪好象是嚴格遵循兩分規(guī)則的,佩服一下先。

    但是請允許我們再小聲問一下:考斯明斯基是符合剖繪特征的,但是為什么、或者說是如何確定的“開膛手杰克”就一定是“無條理型”(也就是無計劃型)犯罪人呢?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已知的嫌疑人一共有31個,禁煙同學一上來就指出一個正主兒可不簡單啊,你可以考慮編輯一下帖子直接問禁煙同學就行了呵呵(開玩笑的,禁煙同學別在意)。放心吧,我們一定會給你一個看得明白的剖繪結果的。

    御神苗:哦哦,好東西就是要拿出來一起分享的~~~~~~~~

    飛蛾撲火:31個…………

    考斯明斯基是兩分法的代表嘍……竹子大人說道格拉斯先生不止做過一次剖繪,吸煙同學的回帖分析,道格拉斯的每次剖繪都指明了是考斯明斯基的可能性。

    那么請問一下依據兩分法做出的剖繪還有哪些呢?考斯明斯基算是最有依據的?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兩分法”啊“兩分法”,這個名字其實好象是某國內學者起的,但是這位學者可能是很早以前起的“兩分法”,殊不知如果現在給這種剖繪方法命名的話大概應該叫“三分法”了呵呵(為了表示對前輩們的尊重我們還是沿用“兩分法”這個稱謂吧),因為在約翰·道格拉斯同學退休前,他和他所領導的FBI行為科學調查研究部都發(fā)現其實除了“有條理型”和“無條理型”犯罪人之外還存在一種“混合型”犯罪人,就是說有這樣一種犯罪人,他們很可能在日常生活、客觀物質條件以及家庭狀況等方面符合有條理型犯罪人的特征,但是在其作案時卻呈現出一種無條理型的犯罪特征;或是在一起案件的犯罪實施中表現出有條理型特征,而在下一起案件中則成為了無條理型犯罪人。

    道格拉斯同學依據“兩分法”做出的犯罪剖繪無數,抓獲的犯罪人也多不勝數,但是他對“開膛手杰克”做出的6次剖繪中只確定了兩個犯罪嫌疑人,禁煙同學提到的考斯明斯基就是其中一個。

    飛蛾撲火:那另一位呢??

    請問竹子大人另一位嫌疑人是誰呢?道格拉斯先生又做了怎樣的剖繪呢?

    禁止吸煙:兩分法是根據現場證據分析將案件和嫌疑人分為有計劃型犯罪和無計劃型犯罪,然后再根據不同類型的特征進行具體的畫像的方法。一般從證據所反映出的犯罪嫌疑人的智商水平、與社會的交流能力、有可能從事的勞動的性質、性行為是否正常、家庭影響、受教育程度、情緒控制能力等等進行考慮分類。對于無計劃型在上一貼已經具體舉例說明了。計劃型犯罪是截然相反的犯罪類型,最起碼的一點是,他不會給警方留下太多的痕跡,因為他們都是有或者大多數都是有正常生活的人,如果被發(fā)現就會影響到他以及他周圍的人。從被認可的五件謀殺案看,現場留下大量的證據,杰克又向新聞社和“聯防隊”寫信,顯然是毫無顧及,被殺的被害人均為妓女,而且隨意性大,說明杰克并不是“精心挑選”的,被害人的尸體均被殺死后遭破壞,說明杰克有心理變態(tài),被害人的下體和敏感部位被毀也說明了他的性行為、性心理也及其不正常,隨著犯罪的深入,雖然手法越來越純熟,但是不能掩蓋其粗暴缺乏技術的特點,有的法醫(yī)雖然認為杰克是“專業(yè)人士”,但是這種推測被大多數人否定。所以從上述的一些情況看,我認為開膛手杰克是一個無計劃型的罪犯。

    Ps.怎么沒聽說過老約翰還有其他的畫像,請指紋指點一二。

    禁止吸煙:鄭重聲明!我叫“禁止吸煙”!不叫“吸煙”!請注意。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仔細看了禁煙同學的觀點,先挑幾個“骨頭”出來:

    1、向倫敦中央新聞社寫的信和明信片不是出自嫌疑人之手,至少在道格拉斯的剖繪中他本人完全排除了這兩封信,我們的觀點也是如此。

    2、無條理型犯罪人通常不會與媒體及警方主動聯系的,我們不得不說禁煙同學適用“兩分法”存在瑕疵。

    3、關于嫌疑人是否具備醫(yī)學知識,并不是“大多數”法醫(yī)持反對意見,事實上具備或不具備的觀點大概是一半一半。

    最后,指點談不上,就算幫禁煙同學更新一下資料吧:考斯明斯基是道格拉斯應英國媒體在“白教堂謀殺案”百年節(jié)目上做出的即席剖繪確定的嫌疑人,但是他在后來書面剖繪中經過反思確定的嫌疑人是同為猶太裔移民的大衛(wèi)·科恩。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補充一下關于疑似犯罪人信件的解釋,由于實在懶得打字了,就引用我們前幾天在貝克街論壇和八神夢龍同學討論的回帖內容吧:

    三封信件分別是“親愛的老板”“無禮的杰克”與“來自地獄”。

    以下引用2006-08-15 02:15:23“指紋工作室”的回帖內容:

    首先,“親愛的老板”、“無禮(調皮)的杰克”,兩封信函筆跡近似,但與“來自地獄”則完全不同,而且前兩封信件條理清晰,語句通順,“來自地獄”錯別字連篇,文法不通,前兩封信函與“來自地獄”不大可能出自同一個犯罪人之手。此其一。

    第二,無組織型連環(huán)殺手幾乎沒有一個會給自己起綽號的(真的,目前還沒見過一個),雖說以性為本源動機的罪犯有時候會與外界公眾進行聯絡或是自吹自擂一下,但不是用這種方式,因為前兩封信函是寄給倫敦中央新聞社的,中央新聞社是面向倫敦地區(qū)幾乎所有報刊的管理機構,也就是說,這兩封信函的作者找了一個讓全倫敦媒體都會在一天之內知道“JTR”這個名字的方法,這太反常了,因為一般人都幾乎不知道有這么個主管機構存在或是即使知道也不清楚如何與這個機構聯絡。連環(huán)殺手發(fā)信通常都有幾個特定的指向,比如某警署(注意一定是“某”,而不是領導這些警署的公安部),或者某媒體(而不會是新聞出版署),所以說,寫這兩封信函的作者與其說是某連環(huán)殺手,不如說是某個對新聞出版行業(yè)很了解的人更恰當。

    第三,這兩封信函有明顯的后期印證嫌疑,“無禮的杰克”是為了證明“親愛的老板”的痕跡有些過于明顯了,一個犯有如此冷酷罪行的連環(huán)殺手是充滿自信與控制力的,也是不會去試圖證明自己書寫內容真?zhèn)蔚模窃诋敃r有更令公眾信服的偽造信函存在。

    第四,信中提到的被害人的耳朵并未如約寄來,很多人覺得信函作者提到切下被害人耳朵與后來發(fā)生的案件吻合所以足以說明該信件的真實性…………其實不然,被害人凱瑟琳·艾德伍斯的耳朵是被破壞了,但不是為了切下來而切下來的,事實上艾德伍斯的臉上便布刀傷,在此我們建議大家去看一下艾德伍斯的面部驗傷報告圖,雖然是手繪的,但是基本上完整地還原了被害人尸體的破壞狀況。更重要的是,在此之前的數名被害人已經顯示出犯罪人作案時下刀越來越靠近并接觸面部的趨勢,所以,推測這一點并不困難。

    第五,“無禮的杰克”是在10月1日寄出(注意是寄出的,也就是說即便是以發(fā)信時間來看,第二天也應該是10月2日了)的,而上面提到的“你們明早就會知道”的“雙重謀殺案”發(fā)生在9月29日午夜與9月30日凌晨,犯罪人應該不會以為倫敦警察同志們時隔一兩天才會發(fā)現兩具躺在大街上的尸體吧----這是時間上的致命硬傷。

    至于“來自地獄”,我們認為…………最有可能是真正的犯罪人書寫的,就先不多解釋了。

    禁止吸煙:有個疑問,“大衛(wèi)·科恩”是誰?根據英國的習慣,這個名字就跟中國人說的“張三”、“李四”一樣。大衛(wèi)·科恩是在馬丁?菲多,一個作家兼研究者在“藝術創(chuàng)作”的閑暇“創(chuàng)作”出來的,感覺就是嘩眾取寵,就像鯉魚唇寫球評一樣不靠譜。后來由于被板磚拍得太厲害了就認了老約翰的畫像,也就是kosminski,但是這位作家可能是個半文盲,這點比鯉魚唇強點,寫錯字了,寫成kaminsky,最后就一下創(chuàng)造出兩個嫌疑人“大衛(wèi)·科恩”和“kaminsky”。其實,馬丁·菲多的真實意思還是kosminski。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呵呵,禁煙同學說的不錯,大衛(wèi)·科恩這個名字很可能不是很真實,但是這個嫌疑人的存在卻是非常真實的,就象考斯明斯基的存在一樣真實。

    大衛(wèi)·科恩(這個名字真實與否并不重要,我們姑且這么稱呼他吧),1865年出生的猶太移民,住在萊曼大街84號的猶太人收容所,職業(yè)是裁縫(一說是鞋匠),1888年12月12日(也就是最后一名被害人瑪麗·珍·凱利案件發(fā)生一個月后)被警方因其精神失常地在街上游蕩而關押進精神病收容所,1889年12月20日因精神過度瘋狂衰竭而死亡。科恩具有極其(真的是極其)強烈的反社會人格,并且有嚴重的暴力行為(不是“傾向”而是“行為”)----他也是道格拉斯對“開膛手杰克”進行犯罪剖繪最后確定的嫌疑人。

    禁止吸煙:這么說來指紋認為開膛手杰克是大衛(wèi)·科恩嘍?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NO!請注意我說的是“他也是道格拉斯對“開膛手杰克”進行犯罪剖繪最后確定的嫌疑人。”

    白色的烏鴉:在一個沒有法醫(yī)學,基因鑒定,甚至指紋比對的年代,證明某人犯罪的方法只有在犯罪現場捕獲罪犯,或者讓嫌疑犯承認自己的罪刑。而當時不僅僅蘇格蘭場在調查此案,由于艾德斯在倫敦內城被殺,倫敦內城警察局也介入了調查。種種跡象表明,雖然兩個方面的基層調查員合作愉快,但高層分歧很大。這樣就使調查更加艱難。同時,杰克留下的證據很少。現場幾乎沒有任何杰克的私人物品。
    比較可信的證據只有當時9月30日晚,杰克完成“雙重謀殺”之后,用艾德斯的圍裙擦干凈自己的刀,這片圍裙布后來在一個門廊被發(fā)現,旁邊的墻上用粉筆寫著“一切都要怪罪于猶太人。”( The Juwe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這個證據沒有被拍照的原因在于倫敦內城警察局的負責人要求屬下把字跡擦掉以便避免隨之而來的對猶太人的反感情緒。雖然當時有很多懷疑對象,但警方最后也無法逮捕任何嫌犯,其原因也在于證據太少而無法起訴。

    禁止吸煙:這貼看著眼熟啊?雖然是這樣也還是說一下吧!

    證據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等等,在當時雖然沒有基因科學等輔助性調查方法,但是警察也不至于白癡到樓上說的那樣,科南·道爾是在捧福爾摩斯才那么損警察的,現實中大部分案件都是警察破獲的,又說遠了,怎么說那,雖然沒有樓上所說的那些直接證據,但是間接證據對于當時來說也不少了,至于為什么那么多證據還沒有逮到嫌疑人,自有他的偶然性在里面。即便是現在,案件的偵破率也只是百分之三十左右。第二,那句寫在墻上的話也沒有證據證明就是杰克寫的,另外,也翻譯錯了,應該說是翻譯反了,應該是“對猶太人的指責是沒有依據的”,如果按照樓上的意思,就變成了轉移偵查方向的煙霧彈了。對于無計劃型的犯罪,在犯罪現場留下文字是一種情緒上的宣泄,而非是金蟬脫殼。如果是一個高智商的人,都不會碰那條圍裙,圍裙的發(fā)現最起碼說明了兇手逃離的方向。第三,在詢問參與案件的警官是,大多數警官都說其實知道兇手是誰,這是有據可查的,但是為什么明知而不說,這又是一個歷史之謎了。

    白色的烏鴉:我是來水的,都別在意我。。

    白色的烏鴉:無意中找到這樣一份資料,望指教

    標題:華特.席格是開膛手的證據

    1。華特得過一種先天瘺管病(即是陰莖上有個洞),童年做過三次手術,這三次手術的結果是,他不能勃起,永遠失去了享受性的能力。為此他把這種怨恨發(fā)泄到那些對他有著嘲弄意味的是罪大惡極的妓女身上,是合理的。

    2。華特的祖上,有性暴力的傾向,這種遺傳體現在三、四代上,會變本加厲,更加明顯,甚至是把隱性的變?yōu)轱@性的!

    3。華特事后畫過一幅畫名為《開膛手杰克的臥室》,這幅畫不曾被發(fā)現更別提重視了,據考證,和出事的據說曾經住過杰克的房間一模一樣,是以一個真實地點畫的!距妓女被害的地點不到一英里。

    4。華特的性格不被了解。經常外出,行蹤鬼沒。他的朋友學生都不真正了解他。

    5。開膛手寄給蘇格蘭場的二百多封信里,有幾封字跡特別明顯的,被檢查出是用油畫筆寫的,和席格曾用過的美術室染料是一樣的。

    6。開膛手寄給蘇格蘭場的二百多封信里,經常會用到“哈哈”("HaHa")的字眼,而席格早年的美術老師就偏愛用這個字眼,受他影響頗多的席格自然會模仿借鑒。

    7。開膛手寄給蘇格蘭場的二百多封信里,從上面取下的DNA樣本,和席格油畫等作品上的核對吻合。

    8。開膛手寄給蘇格蘭場的二百多封信里,有一張上面畫了一把匕首,那樣子既像把匕首又像隱晦的暗示著他不能進行性生活的男根,直著插過去的,和他的經歷有相似。

    9。這些信里,有的信的末尾用了“R.St.W"的署名。而在他的畫上,用的署名就是“R.St"。 "St"就是"Sickert"(席格)

    10。他油畫中有一幅《屋里的火光》,酷似挨竇斯(第五名受害者)的停尸房照片,這兩張是多么的像啊!讓人聯想起她殘缺的右臉。

    11。他的畫有很多裸體、切割、陰暗、一類的畫,但因為席格是上流社會的人物,人們并不在意過,以為那是他的風格。

    12。他曾經畫過色調非常陰暗的一幅畫,屋里有一個男人,旁邊一個裸女,腹部被開膛破肚,躺在一灘血跡里,居然沒被人看到過!

    13。他有個特別的嗜好:專門找一些瘦的不能再瘦破的不能再破的妓女、下層女作他的模特。

    14。他是演藝界出身,早年還做過演員。這為他在犯罪現場辦下罪案后很快的離開,和僑裝避開人們的耳目,打下了基礎。

    15。他早年對演藝的興趣,使他那個時代正好看過:《Dr.Jeklly And Mr.Hyde》(化身博士),對那種雙重分裂的人格有著很好的體會。

    禁止吸煙:百年來,對于開膛手杰克的真實身份調查真是不勝枚舉,嫌疑人就有數十個,以杰克的名義或者類似書寫方式的信件有三千多封。根據翠西亞·康薇爾的最新著作《一個殺手的肖像:開膛手杰克結案報告》中確定的嫌疑人沃爾特·理查德·西克特(華特·席德是港版翻譯,暈死!)就是樓上所說的那個畫家。翠西亞為了調查他一共投入了600萬英鎊,她甚至買來了這位老哥的作品真跡、衣物和相關的信件。其他的懷疑就不多說了,翠西亞證明西克特就是開膛手杰克的最重要的證據就是通過比對信件郵票后面唾液和西克特衣物上的dna,結果證明是一致的。但是,這只能證明西克特是三千封真假信件的郵遞者之一,并不能認定他與開膛手杰克關系的唯一性。至于他的作品中有很多地方與犯罪現場相吻合,也許是因為他經常與底層妓女有往來(他的模特)而清楚的了解到相關的情況。反映時代問題是藝術家敏感的洞察力的體現,同時創(chuàng)作這樣的作品從經濟上也能帶來豐厚的匯報。還有一個疑問,進行比對的信件是哪一封,時間性上是否完美無暇也沒有具體表述。我承認翠西派的調查是至今為止最科學的一次,但是,我不得不說,她離真理還差一步,也許這一步之遙就是一個錯誤。

    禁止吸煙:指紋……,你說了半天也沒準啊!

    飛蛾撲火:這么多嫌疑人啊……

    不過到底哪個更可信一些呢?

    是禁煙同學[在此對禁煙同學表示深切的歉意]說的考斯明斯基?

    還是竹子大人說的科恩?

    還是白色烏鴉說的西克特呢?

    是不是科恩更可信些呢?

    Lockeen54: 指紋在這里說的真詳細啊 ~可惜我對JTR沒有什么研究 不過大家一說到他 都很有研究啊

    白色的烏鴉:嫌疑人不少,但是至今也還都不敢肯定。

    禁止吸煙:被懷疑的人實在是太多了。上到王公大臣、御前醫(yī)生,下到平民百姓,乞丐流氓。中間階層也有,烏鴉說的畫家就比較有代表性。但是至今仍沒有一個確切的說法。上一貼說了,walter richard sickert,也就是“華特·席德”,對他的調查雖然投入很大,但是疑點仍然很多。所以,我仍然認為kosminski是他們當中嫌疑最大的一個。

    飛蛾撲火:禁煙同學認為考斯明斯基是嫌疑最大嘍~?

    那竹子大人怎么認為的?認為哪位嫌疑人的嫌疑最大呢?

    禁止吸煙:更正一下,通過查閱相關資料,老約翰最后的剖繪結果是科恩的嫌疑最大。

    飛蛾撲火:科恩??

    道格拉斯先生最后是怎么分析的捏?

    禁止吸煙:老約翰在后來否定了自己當初的剖繪結論,就像我一樣,哈哈。因為他發(fā)現了kosminski在精神病院的診斷記錄,kosminski在醫(yī)院里一直保持著離群、靜默的狀態(tài),這種表現一直持續(xù)到1919年他在精神病院里死去,他的表現與杰克這種偏執(zhí)狂的特點是不符合的。大衛(wèi)·科恩與kosminski是完全相反的特征,有極端的暴力傾向,不允許任何人接近,1889年10月20日死于精神病醫(yī)院,死因為“癲狂衰竭”。老約翰認為杰克應該是一個猶太人、一個貧苦的下層人士、住在白教堂地區(qū)、偏執(zhí)狂、他是一個鞋匠,于是老約翰作出了下面的結論,“要么是警方所知的大衛(wèi)·科恩,……或者是某個非常象他的人”(這話老約翰也對kosminski下過相似結論,呵呵)。

    斑竹哪里去了,歡度周末了?我還想領教您的高見哪!

    飛蛾撲火:是啊……

    竹子大人怎么這兩天都沒來的樣子……

    請教竹子大人~在您看來是否是科恩的嫌疑最大呢?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不是…………是考斯明斯基。

    禁止吸煙:斑竹說話一定要負責任!!!!
    不能指鹿為馬,結論一定要有依據!!!黑白全讓你說了!!!!

    鄙視!!!!!!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樓上的同學稍安毋躁,等等讓趙老師和冰冰向你解釋,他們發(fā)短信就告訴了我這些,說其他的等他們自己上來解釋的……

    禁止吸煙: MJ啊!不懂也能用版主號啊,什么鳥工作室,不懂就別當版主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已經向樓上同學解釋了,一直都是他們用這個ID和你討論的,我在這方面確實不太精通,不好亂講啊。

    還有,希望樓上同學不要攻擊版主和工作室,討論問題何必開口就傷人呢?何況版規(guī)也是不允許罵的……

    飛蛾撲火:請問……現在用竹子大人的號的是工作室里的哪位呢?

    感覺像……多重人格……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我?我就是通曉古今,玉樹臨風的老何啊!

    樓上的MM和樓上上的同學都不要急,很快他們就上來解釋。

    飛蛾撲火:老何同學手邊沒有資料么?那偶們就只能等了……

    禁煙同學不要著急啊……急也只能等啊……這方面雖然老何同學不精通,也不要不禮貌啊

    [其實偶自己也什么都不知道……]

    禁止吸煙:我開始懷疑前面的回帖是不是同一個人了,

    今天有沒有準啊,沒準就睡覺去了!

    箜鳴:心平氣和,樓上的可以去看水區(qū)的 指紋斑竹的上任帖子

    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回飛撲同學:工作室有資料,但是老何由于之前的一些原因被停權無法查看。

    致禁煙同學:你疑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請遵守版規(guī)不要罵,無論是對版主、工作室還是其他會員,版規(guī)“不允許罵人”一概適用,現在以版主的身份對你提出警告!

    還有,現在立刻以工作室身份向兩位同學解釋關于考斯明斯基的問題。

    箜鳴:大家不要太激動撒,一個問題拿出來是共同討論的。不要傷和氣喲

    指紋斑竹的負責態(tài)度是好的,只是可能由于新到任,所以可能處理的方法有點欠妥,所以請大家原諒。

    但是希望在這里玩的朋友也能放平心境,討論也不是爭吵,你們說呢?

    不過看到這個版又有了生氣,真的很開心,是個不錯的現象。

    不過希望大家在討論問題時還是要以和為貴,大家都是朋友哈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謝謝箜版,不必多慮,我們還沒“處理”呢,也沒打算“處理”禁煙同學的。換我上來主要是為解答兩位同學的問題呵呵。

    箜鳴:困鳥~ 睡覺去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滴,我還是相信TT沒有選錯人滴

    飛撲與禁煙同學請耐心等待哈

    飛蛾撲火:哈~來了來了~

    竹子大人周末很少能上來??……

    等待竹子大人的解答嘍~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我們認為考斯明斯基是最“符合剖繪結果”的犯罪嫌疑人,道格拉斯很遺憾地沒有堅持他原有的剖繪結果,在我們斗膽評價就是:他因為后退了一步(不是“僅差一步”)而遠離了“剖繪真相”。

    首先要說明一點:我們并不是認定考斯明斯基就是“開膛手杰克”,而是在已知的眾多嫌疑人當中最符合剖繪結果而已。

    阿隆·考斯明斯基,男(廢話!),波蘭裔猶太人,1965年出生,職業(yè)不詳,一說是鞋匠或者釘馬掌什么的工匠,在白教堂謀殺案發(fā)生期間行蹤不確定,但是人在倫敦,居住在白教堂大道附近,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與反社會人格,平日衣著破舊但是還算整潔。1889年(一說1891年,但均在命案發(fā)生之后)被警方作為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或犯罪嫌疑人羈押,1919年死于精神病收容所。

    這是嫌疑人的基本資料,大家可以先消化一下。

    飛蛾撲火:了解……之前也多少提到了一些~

    怎么說是道格拉斯先生遠離了“剖繪真相”呢?

    ps.飛撲……是個動作……不是人名……小抗議一下……



    禁止吸煙:冷飯了,沒什么可消化的!

    你倒是說說他為什么符合“剖繪結果”啊?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可以說是他符合“剖繪結果”,但是過程就不能是把考斯明斯基的特點往“開膛手杰克”身上安了,這屬于典型的“用客觀事實去適應主觀推斷”,是犯罪剖繪的大忌。所以,我們首先應該分析的是“開膛手杰克”應該是一個有什么特征的犯罪嫌疑人。在這里,我們想先聽聽大家對犯罪人特征的描述,一起來勾勒一下這個百年懸案的犯罪人吧!

    飛蛾撲火:杰克……應該是男的吧……不過聽說也有說是女的的……

    因該是比較有醫(yī)學知識的人吧……因為開膛手法在當時來說是很嫻熟的……

    可能比較有錢?當時有這種專業(yè)知識的人……應該不會太窮才是……記得在某個被害人的旁邊有發(fā)現過葡萄

    偶覺得這樣的人怎么也要40多歲了吧……[叔叔啊……]

    平時應該是過著平常生活……用來掩飾自己的非正常想法……晚上實行犯罪……應該比較有頭腦能跟警察周旋之后逃脫[事后還曾經寫信嘲諷警方]……算是比較有計劃性的犯罪吧……

    禁止吸煙:我在上面的回帖里已經說了,兇手應該是一個猶太人、一個貧苦的下層人士、住在白教堂地區(qū)、偏執(zhí)狂、他是一個鞋匠。

    根據道格拉斯的兩分法,兇手是一個無計劃型罪犯,對象的選擇比較隨意,行兇的地點應該在兇手居住或者生活地點的附近。大衛(wèi)·科恩居住在勒曼大街86號(疑是記錄錯誤,應該為84號,“無家可歸猶太人臨時住所”),在白教堂附近,他生活在這個環(huán)境里,對于犯罪地點十分熟悉,對于尋找目標都非常方便。說兇手貧窮、是猶太人,是由于住在白教堂地區(qū)的居民以移民為主,而移民以猶太人居多。認為兇手有可能是鞋匠是由于在出現外科醫(yī)生之前,一些類似于手術的工作都是由鞋匠來實施的,從被害者尸體被破壞的情況看,應當是屬于有一定相關技能的人所為,而當時猶太人從事的職業(yè)不是裁縫就是鞋匠,大衛(wèi)·科恩所登記的職業(yè)是裁縫,但是有可能是在警方根據“皮革圍裙”懷疑兇手是鞋匠的時候,他把登記內容更改了。從被害人被毀尸的情況看,兇手的精神狀況可能在崩潰的邊緣,有偏執(zhí)狂的行為特點,從大衛(wèi)·科恩在精神病院的記錄看,他有強烈的暴力傾向,對于認定的事情不容更改。綜合上述特點,我認為大衛(wèi)·科恩有可能是兇手。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呵呵,蛾火同學(既然不能叫“飛撲”)的見解很有代表性能,大部分----------都不太可能的。

    犯罪嫌疑人是男性,不要去管柯南道爾爵士怎么說,也可以完全忽略掉那個叫瑪麗·皮爾斯的女性嫌疑人,為什么呢?這要從犯罪人的動機分析了,犯罪人的動機其實簡單明確-------性,就是單純的性動機,不光白教堂殺手是,其后一百多年里的其他“開膛手”都一樣,摧殘破壞尸體只是他們滿足性欲與性幻想的一種需要,這在正常人可能無法理解,但是在連環(huán)殺手的思維定式中是可以確認的----相信禁煙同學也應該同意這一點。而世界上目前在案的2700多名有文字記載的連環(huán)殺手中的女性連環(huán)殺手可能存在財產動機、感情動機、詐騙動機甚至是象貝爾那樣的施虐動機……但是從沒有一個女性連環(huán)殺手是以性動機為本源誘因的,更沒有一個女性連環(huán)殺手是因性為動機而去殺害女性的,是的,一個也沒有!這一點有據可查,而且我們可以承諾這是經過逐案審查的論斷。

    犯罪人不具備醫(yī)學知識,關于這一點我們稍后一并解釋。

    我們查看過所有公開的警方就該案的現場勘察記錄、法醫(yī)報告以及備忘錄的原文,從未發(fā)現有過什么“葡萄”或類似的記載,這個說法是某些媒體杜撰出來的。

    犯罪人不會是有錢人,因為白教堂地區(qū)的妓女是屬于社會最底層的人,她們對與她們地位相差過于懸殊的人反而會保有強烈的警惕,而這樣一個富有的人應該在氣質上不會差到哪去,試想一個具有貴族氣質或穿戴華麗的人走在倫敦最低級的貧民區(qū)會多引人注目呢?如果是這種人的話怎么會挑選這種街區(qū)實施犯罪呢?犯罪區(qū)域必須是令犯罪人“感到安心”的地帶-----尤其是對一個在該區(qū)域連續(xù)作案的犯罪人來說,所以,犯罪人不會是一個有錢人,他就是生活在這個三等街區(qū)的一員。

    犯罪人的年齡應該在20-30歲之間,因為他下刀的力度,對最后一名被害人凱利的尸體持續(xù)破壞達兩個小時之久的體力與精力,還有他雙重作案的移動時間和距離換算的單位行進速度都能夠證明他是一個體力充沛,身體健壯的年輕人。

    犯罪人不是有計劃地實施犯罪行為的,他不會是什么高智商的人,他同時不會有什么正常的家庭生活,恰恰相反----他應該是獨自居住,因為一個有家庭的人總在后半夜出門作案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他也不會是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因為如果是這樣在連環(huán)謀殺案發(fā)生期間他早就被警方逮捕或收容了。

    其他的我們會在后面一并解釋。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禁煙同學的論斷明顯專業(yè)許多,佩服一個先!

    但是大衛(wèi)·科恩不會是犯罪人,因為通過多名在被害人遇害前曾目擊被害人與犯罪人在一起的證人描述中都可以判斷出:犯罪人在實施犯罪行為前曾經與被害人有相對友好的或是性交易性質的接觸,象大衛(wèi)·科恩這樣幾乎無時不刻都非常狂暴的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收容所與大都會警署的書面記錄為證)是不可能接近被害人甚至與她們溝通的,被害人也不會和一個“明顯是瘋子”的人接觸的。所以大衛(wèi)·科恩不符合犯罪人的特征,犯罪人應當存在異于常人的精神狀態(tài),但他應當是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才會采取暴力行為的人,而不是一個一天到晚張牙舞爪的瘋子。

    今天先討論到這里吧,已經兩點了,明天我們保證會進一步向大家進行分析解答。

    禁止吸煙:這還差不多,沒讓我白熬。但是,根據老約翰的分析,卡明斯基在精神病院的十余年里表現“溫和”,也不符合相關的特征啊,而且,如果他是一時的溫和就罷了,他是一貫的溫和,那么請問開膛手杰克能這么老實的呆十年嗎?呵呵,困了,明天再說吧。

    飛蛾撲火:暈眩……

    貌似媒體的影響很大啊……我一直是這么認為的呢……

    竹子大人分析的很有道理的說……這么說來考斯明斯基的確是十分符合竹子大人的說法的……

    厄……都撤了啊…………[也有點扛不住了……]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先回禁煙同學一下:1890年前后被羈押,1919年死亡,不是“十余年”,差不多有30年了呵呵。不錯,考斯明斯基在被羈押期間是表現的比較溫和----因為他已經精神崩潰了,精神分析學家與犯罪心理學家(包括禁煙同學的偶像“老約翰”同志)一致認為:最后一名被害人瑪麗·珍·凱利的案發(fā)現場足以說明犯罪人已經在精神崩潰的邊緣。我們也這樣認為,因為犯罪人在最后一案中得到的時間太充裕了,他在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里已經滿足了自己所有對性的幻想與渴望----隨之而來的立刻就是無盡的失落與空虛。考斯明斯基在被羈押期間一直保持著一種被迫害妄想的狀態(tài):幻聽,總覺得別人會傷害自己以及偶爾表現出一些暴力傾向。他不是“老實”,而是大腦“一片混沌”。

    圣:我想問一下……JTR是否有 多重人格的可能……還是 他是否有被懷疑是警方的內部人員……從而對警方的舉動十分了解, 他如果是個瘋狂的人……一定喜歡寄信到警局,然后在一旁觀看別人對他的猜疑……或許這可能會更讓他感到刺激。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回復這位同學:所謂的“多重人格”其實就是一種嚴重的精神分裂狀態(tài),我們認為犯罪人應當是患有精神分裂的人,不知道這算不算“多重人格”。

    為什么要被懷疑是警方內部人員呢?我們在已知的嫌疑人名單中沒有見到過警務人員。事實上,犯罪人談不上什么對“警方的舉動十分了解”,如果說了解的話,在當時龐大的媒體輿論壓力下,警方的每一次發(fā)現以及辦案采取的每一步措施都是眾人皆知的,唯一覺得有點保密味道的“男扮女裝”行動還被街道來往的民眾嘲笑了一個夠(真不理解為什么在白天這個行動就開始實施了)。你說得對,犯罪人是一個“瘋狂的人”,希望“感到刺激”,但是他是為滿足其生理上以及心理上對性的需要,這種犯罪人是不會向警方主動寄信去進行溝通的,因為這種行為只可能增加他被發(fā)現的可能性,卻無法給他帶來“性”的滿足,雖然許多專家與我們都相信抬頭為“來自地獄”那封寄給當地“聯防隊長(禁煙同學的戲稱,這里借用一下,挺貼切的)”拉斯特的信件應該是出自真正的犯罪人之手,但是那不是犯罪人主動與外界聯系的標志,這封信之所以出現完全是由于之前部分被當做真正犯罪人來信看待的偽造信件使犯罪人被“逼”不得不“出面澄清一下”。

    白色的烏鴉:為什么不大膽的想一想JTR這個人到底是有還是沒有呢?就算有,為什么總是往一個人身上想呢?沒有人見過他的真實面目,可以肯定的只有犯罪手段,具有這種刀法的不見得是一個人,也許是一個組織,他們1人做一次案的假設為什么不可以成立呢?也許至今未解開這個秘,就是都認為JTR只是一個人。其實,他不是一個人在戰(zhàn)斗!不是一個人。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這個…………突然蹦出這么個問題來,撓頭…………還真沒詞了……

    是啊,為什么總是往一個人身上想呢(被眾人踢成小星星)?出去吃飯先,回來再回答烏鴉同學的問題。

    圣:個人覺得團隊的可能性不大……至少不是很多人的……如果是兩個人 可以考慮一下…………不過這是我直覺的判斷……我對此沒有什么深入研究……只是了解一下而已…………首先要找到這種“志同道合”的人不是那么容易,第二就是彼此之間的信任難以達成…………

    飛蛾撲火:偶也覺得不太可能是團隊……大晚上的豈不太引人注目了……會引起被害人的防備意識的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可以確定白教堂謀殺案件不是共同連環(huán)犯罪的結果,之所以沒的說了是因為這個問題實在稍顯幼稚,不過仔細查了查才發(fā)現解釋起來倒挺復雜的呢。

    首先,統(tǒng)計結果表明性動機的連環(huán)殺手很少會共同犯罪,即便有(比如盧卡斯和圖勒)也是A在某處作案,同時B在另一處作案,因為動機決定了他們對侵害目標的強烈占有欲、甚至是獨占欲,他們不會同意其他人“分享”的。

    再者,我們先來看一看白教堂謀殺案的具體情況:

    1888年8月7日,一名35歲名叫瑪莎·泰布萊姆(Martha Tabram)的妓女在喬治大街西側的喬治園被殺害,死亡時間大約為凌晨兩點半左右,其脖子及下體共有39處刀傷,其中38處刀傷均為一把折刀所留,兇手使用了不只一把兇器。對于該案是否“杰克”所為存在分歧,一說由于使用的兇器與其他案件不同以及刀口切割不深且多數刀傷無目的性,所以應不是“杰克”的“作品”;另一觀點則認定這是“杰克”的初次作案,而上述情況是由于緊張和缺乏經驗所致,在此之后,“杰克”變得越來越冷靜,越來越從容,并且通過初次“實踐”找到了一件更為“稱手”的兇器----手術刀。

    1888年8月31日,一名常常自稱“波莉”(Polly)的47歲妓女瑪麗·安·尼克爾斯(Mary Ann Nichols)在雄鹿巷附近被殺害,尸體在凌晨三點四十五分被發(fā)現,死亡時間約為三點左右。尸體的脖子有兩處切割極深的致命刀傷,不僅切斷了氣管和食道,甚至幾乎將脖子完全割斷。法醫(yī)驗尸時發(fā)現尸體的面部有淤傷,左下頜部有挫傷,部分牙齒脫落(但并非遭“杰克”侵害所致),腹部有一道類似V字行的半交叉刀口,整個腹腔至陰部被完全剖開,腸子被拉出體外。從傷口判斷兇器是一把長度為17厘米左右的輕薄利刃----類似手術刀。“波莉”一案也是目前官方一致認定的“杰克”在倫敦白教堂地區(qū)的初次作案。

    1888年9月8日,生前被朋友們稱作“黑安妮”(Black Annie)的47歲妓女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在漢伯萊大街29號后院被殺害,尸體在早上六點被發(fā)現,死亡時間約為五點半左右。尸體的脖子有多處刀傷(傷口邊緣參差不齊,鑒定為多處傷口重疊所致),傷口幾乎圍繞了脖子一周,腹腔被完全剖開,各種臟器被拉出來放置于被害人雙肩,盆腔內的子宮以及2/3的膀胱不知去向----這也是“杰克”第一次取走被害人的身體器官。正是從本案開始,陸續(xù)出現了曾經見到過兇手的目擊證人。

    1888年9月30日,45歲的瑞典裔妓女伊麗莎白·斯特萊德(Elizabath Stride)在伯爾尼納大街西側的國際工人教育俱樂部旁被殺害,死亡時間在十二點四十五分左右。尸體脖子上有一道很長很深的刀傷,氣管及左側頸動脈被完全割斷,右手因為曾經在死亡前去捂住傷口導致沾滿血跡,身體無其他傷口。而在一點四十五分時,一名46歲的妓女凱瑟琳·艾德伍斯(Catharine Eddowes)的尸體在相距不到四百米遠的教冠堂廣場被發(fā)現了,死亡時間約為一點四十分。尸體喉嚨被割斷,腹腔被一道直至下頜的傷口剖開,內臟流出,腎臟被取走。兩起時間、地點相隔很近的謀殺案被認定出自為同一把手術刀,也被認定均是“杰克”所為。

    1888年11月9日,年僅24歲的愛爾蘭裔妓女瑪麗·珍·凱利(Mary Jane Kelly)在多塞特大街米勒宅一樓自己租住的13號房間內被殺害了,被害時間大約是凌晨四點左右,死因是靜脈失血過多(部分學者依此推測被害人是被活活殘害折磨至死的),兇手在殺害她之后使用包括手術刀在內的多種兇器耗費了兩小時左右的時間對尸體進行了慘絕人寰的破壞,今天我們只能從當時長達十幾頁的驗尸報告僅存的兩頁(第十六頁和第十八頁)中了解到當時現場宛若地獄般的景象:尸體呈全裸狀態(tài)躺在床上,腹腔被剖開并掏空,腎臟和子宮被置于頭側,腸子放在身體右側,脾臟放在身體左側,肝臟放在兩腿中間,其他臟器被放在床邊的桌子上,生殖器和心臟被取走,一個乳房被割下放在頭部下面,另一個乳房被割下放在右腳邊,脖子上的刀傷深抵頸椎,面部皮膚被割去,五官均被割掉,四肢遍布著數十處刀口。年輕漂亮的凱利是官方認定 “杰克”的最后一個侵害對象,也是唯一一個在自己住所內遭謀殺的被害人。

         以上摘自犯罪研究工作室《真實犯罪檔案 第一部》

    OK,現在我們可以比較一下這6起案件的作案特征,比較之后的結果是什么呢?

    通過對6起(工作室觀點)兇殺案的縱向比較不難看出一個連環(huán)殺手越來越冷酷的殺人經歷:從折刀到手術刀,從下刀凌亂到刀法嫻熟,從殺害到破膛甚至分尸取走器官,從作案后立刻離開現場到在短時間內近距離連續(xù)作案乃至長時間停留在作案現場破壞尸體,從深夜中徘徊于街道上尋找侵害目標到有預謀地入室作案……

             犯罪研究工作室《真實犯罪檔案 第一部》

    所以說,即便是共同實施連環(huán)殺人犯罪的集團一次派一個“刀手”去作案,怎可能就正好安排出一個由“稚嫩”到“嫻熟”的作案經驗增長曲線呢----通過這兩點不難看出,犯罪人是一個人,他是單獨實施犯罪的。

    禁止吸煙:注意不止一次了,指紋老是說《真實犯罪檔案》,到底是什么東東啊,拿出來分享一下啊!好像還不少哪!

    禁止吸煙:烏鴉說為什么不考慮是團伙。我認為,任何推斷都要有依據,如果沒有依據的進行假設,那么我們?yōu)槭裁床徽f是鐵血戰(zhàn)士光臨了哪。五次犯罪(指紋說六次,本人對這個意見也有保留,以后在說),通過對尸體檢驗及現場的勘驗結果看,應當是出于一人的手筆。這是無法偽裝的,因為從現場的情況可以分辨出,行兇的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如果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分別干的,那么從一些手法或者部位,以及力度,準確度等方面顯現出來。指紋所說的由稚嫩到嫻熟是一方面的解釋,另一方面,我認為,雖然每次行兇時的狀態(tài)都是不同的,受到環(huán)境影響也是不同的,但是有些東西是相同的,那就是作案動機、殘暴程度、作案的手法等。我個人還是堅持傳統(tǒng)的推理結果,是一人作案而非多人作案。

    飛蛾撲火:竹子大人說的杰克的被害人是在檔案中摘抄的6位,怎么禁煙同學說的是5位??

    杰克的資料真夠詳細的……之前大多說的是道格拉斯先生的說法,那么有沒有根據這些資料進行過自己的剖繪呢?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爬了8層樓終于該回答蛾火同學的問題了…………不容易。

    “白教堂謀殺案”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是具備如下特征:

    1、男性,原因已經說明;

    2、白種人并且很可能是猶太人,因為如果各個案件發(fā)生前后一名黑人、拉丁裔或亞裔人在現場周圍出現是非常顯眼的,可能是猶太人則是因為依據警方備忘錄記載有目擊證人當面指證就是考斯明斯基,但警方卻最后也未宣布嫌疑人歸案,這很可能是擔心助長當時出現的排猶勢力所致;

    3、年齡為20-30歲之間,原因已說明;

    4、未婚,有固定住所且獨自居住,原因已說明;

    5、有職業(yè),從事體力勞動工作而非腦力勞動或技術型工作;

    6、無專業(yè)醫(yī)學知識基礎;

    7、經濟狀況不是很好,基本在溫飽線上下浮動;

    8、著裝簡單但比較整潔;

    9、文化水平較低,但如果是移民或外國人應當具備比較流暢的英語口語能力;

    10、基本沒有社交圈子或朋友,為人比較孤僻;

    11、有性功能障礙;

    12、具有強烈的反社會人格以及精神分裂狀態(tài),并且偶爾會表現出暴力傾向;

    13、曾經在某一時間或年齡段之內有過支解小動物或洋娃娃之類的非正常行為;

    14、家庭應該是“母權體制”;

    15、居住地點在6起(工作室觀點)案件連接區(qū)域的范圍內;

    16、在白教堂地區(qū)的居住時間應當在5年以上,對各個街道非常熟悉;

    17、沒有類似的性犯罪前科,但很可能接受過警方的詢問。

    以上!

    禁止吸煙:上面的剖繪基本沒什么問題,但是指紋還是沒說為什么被害人是6個的理由啊?請指教。

    指紋(犯罪研究工作室):禁煙同學提的問題答復如下:因為第一名被害人的死亡情況從時間、地點、被害人特征等特點上去與另外5起謀殺案進行比對會發(fā)現相同點非常多(這也是目前通用的確定連環(huán)殺人案件的原始比對方法),而且這起案件明顯具備了一個犯罪人初次實施犯罪行為的特征----第二名被害人死亡的時候可以看出犯罪人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經驗了。

    在此做一下結案陳詞:考斯明斯基,男性,白種人,猶太裔,1888年時23歲,職業(yè)是鞋匠之類的手工業(yè),獨居,住所在6起案件發(fā)生的中心地帶(靠近第一名被害人的死亡地點),為人孤僻,沒有確定的親友,具有強烈的反社會人格以及精神分裂癥狀。他是31名嫌疑人當中最符合剖繪結果的人,“開膛手杰克”就是考斯明斯基或者某個與他十分相似的人。

    事實上,在警方備忘錄中記載,他已經在目擊證人指認中被確定了身份;而大都會警署之所以未公布這個結果應該是為了防止排猶勢力借機迫害猶太移民們。

    關于這個話題的討論就先告一段落吧。

    飛蛾撲火:啊……被結案陳詞了……

    了解了……謝謝竹子大人和各位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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